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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官殺

解夢佬

二十一、官殺


官殺混雜來問我,有可有不可。

原注:殺即官也,同流共派者可混也;官非殺也,各立門墻者,不可混也。殺重矣,官從之,非混也;官輕矣,殺助之,非混也。敗財與比肩雙至者,殺可使官混也;比肩與劫財兩遇者,官可使殺混也。一官而不有生印者,殺助之,非混也;一殺而遇食傷者,官助之,非混也。勢在于官,官有根,殺之情依乎官;依官之殺,歲助之而混官,不可也。勢在于殺,殺有權,官之勢依乎殺;依殺之官,歲扶之而混殺,不可也。藏官露殺,干神助殺,合官留殺,皆成殺氣,勿使官混也;藏殺露官,干神助官,合殺留官,皆從官象,不可使殺混也。

任氏曰:殺即官也,身旺者以殺為官;官即殺也,身弱者以官為殺,日主甚強,雖無制不為殺困;正官相雜,但無根亦隨殺行。去官不過兩端,用食用傷皆可;合殺總為美事,合來合去宜清。獨殺乘權,無制伏,職居清要;眾殺有制,主通根,身掌權衡。殺生印生身,龍墀高步;身任財而財滋殺,雁塔題名。若殺重而身輕,非貧即夭;茍殺微而制過,雖學無成,在四柱總宜降伏,休云年逢勿制;以一位取為權貴,何必時上尊稱。制殺為吉,全憑調劑之工借殺為權,妙有中和之理,但見殺凌衰主,究必傾家,弗謂局得殺神,遂許顯豁。書支,“格格推詳,以殺為重”,是以究之宜切,用之宜精。殺有可混不可混之理,如天干甲、丙、戊、庚、壬為殺,地支卯、午、丑、未、酉子,乃殺之旺地,非混也;天干乙、丁、己 、辛、癸為官,地支寅、巳、辰、戌、申、亥,乃官之旺地,非混也。如干甲乙支寅,干丙丁支巳,干戊己支辰戌,干庚辛支申,干壬癸支亥,以官混殺,宜乎去官;如干甲乙支卯,干丙丁支午,干戊己支丑未,干庚辛支酉,干壬癸支子,以殺混官,宜乎去殺,年月兩干透一殺,年月支中有財,時遇官星無根,此官從殺勢,非混也;年月兩干透一官,年月支中有財,時遇殺星無根,此殺從官勢,非混也,勢在于官,官得祿,依官之殺,年干助殺,為混也;勢在于殺,殺得祿,依殺之官,年干助官為混也。敗財合殺,比肩敵殺,官可混也;比肩合官,劫財擋官,殺可混也,一官而印綬重逢,官星泄氣,殺助之,非混也,一殺而食傷并見,制殺太過,官助之,非混也。若官殺并透無根,四柱劫印重逢,不但喜混,尚宜財星助殺官也。總之日主旺相可混也,日主休囚不可混也。今將殺分六等,此余所試驗者,分列詳細于后,以備參考。

一曰財滋弱殺格

己酉 丙寅 庚申 庚辰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此造以俗論之,春金失令,旺財生殺,殺坐長生,必要扶身抑殺,不知春金雖不當令,地支兩逢祿旺,又得辰時印比幫身,弱中變旺,所謂木嫩金堅。若無丙火,則寅木難存;若無寅木,則丙火無根,必要用財滋殺,木火兩字,缺一不可也。甲運入泮;子運會水生木,補廩;癸運有己土當頭,無咎;亥運合寅,丙火絕處逢生,棘闈奏捷;壬戌支類西方,木火并傷,一阻云程,刑耗并見;辛酉劫刃肆逞,不祿,此造惜運走西北金水,若行東南木火,自然科甲聯登,仕路顯赫矣。

丙申 庚寅 庚申 辛巳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此造天干三透庚辛,地支兩坐祿旺,丙火雖掛角得祿,無如庚辛元神透露,非火之祿支,是金之長生,用財滋殺明矣。辰運木之余氣,采芹生色;巳運火之祿旺,科甲聯登;甲午乙未,木火并旺,仕至藩臬。若以八字觀之,此造不及前造,只因前造運行西北,此造運走東南。富貴雖定于格局,窮通全在運限,所謂命好不如運好?”,信然也。

二曰殺重用印格

戊子 甲寅 戊午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戊土生寅月寅時,土衰木盛,最喜坐下午火,生拱有情,正謂眾殺橫行,一仁可化。子水之財,生寅木不沖午火,其情協,其關通。尤羨運走南方火土,所以早登黃甲,出仕馳名。

己亥 丙寅 戊子 甲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此造觀格局似勝前造,此財印坐長生,前則印逢財沖。不知前則坐下印綬,七殺皆來生拱,而日主堅固,此則財坐日下,反去生殺,助紂為虐。兼之運走西北,戊午年中鄉榜,己丑中進士,此兩年比劫幫身,沖去財星之妙也。壬運劫丙壞印;丁運外艱,遭回祿;戌過拱印雖稍有生色,亦是春月秋花。將來辛酉運中,木多金缺,泄土生水,合去丙火,災禍豈能免耶?

戊辰 庚申 甲子 甲子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此造木凋金銳,厚土生金,原可畏也,然喜支全水局,化其肅殺之氣,生化有情。至癸亥運,科甲連登,早蒙仕路之光;丙寅丁卯,制化皆宜。仕路封疆,官途平坦,生平履險如夷。

戊午 丙辰 庚寅 丙戌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此造干透兩殺,支全殺局,所喜戊土原神透出,是以化殺;寅木本要破甲印,尤喜會火,反培土之根源,巧借栽培。至己未運中,科甲連登;庚申辛酉,幫身有情,馳名宦海,裕后光前也。

癸亥 癸亥 丁卯 癸卯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此造干透三癸,支逢兩亥,乘權秉令。喜其無金,兩印拱局,生化不悖,情而純粹,辛酉庚申運中,蹭蹬功名,刑耗并見,已未交運,干制殺,支會印,功名層疊而上;接行戊午、丁巳、丙運,仕至觀察,名利雙輝。

三曰食神制殺格

戊辰 戊午 壬辰 甲辰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此造四柱皆殺,喜支坐三辰,通根身庫,妙在無金,時透食神制殺。辰乃木之余氣,正謂一將當關,群兇自敗。至癸亥運,食神逢生,日主得祿,科甲連登;甲運仕縣令;子運衰神沖旺,不祿。

庚申 庚辰 甲戌 丙寅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此造甲木生辰,雖有余氣,但庚金并透,通根斫伐,最喜寅時祿旺,更妙丙火獨透,制殺扶身。午運暗會火局,中鄉榜;甲申乙酉殺逢祿旺,刑耗多端;直至丙戌運,選知縣。

壬子 壬子 丙戌 戊戌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此造年月兩逢壬子,殺勢猖狂。喜其日時坐戌,通根身庫,更妙戊土透出,足以砥定汪洋,尤羨運走東南,扶身抑殺。至乙卯運中,水臨絕,火逢生,鹿鳴宴罷瓊林宴,桂花香過杏花香,仕至郡守。

壬申 丙午 庚午 丙戌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此造兩殺當權臨旺,原可畏也。喜賴年干壬水臨申,足以制殺;更妙無木,則水不泄,火無助。申運金水得助,發軔宮墻;酉運支類西方,早充觀國之光,高豫南宮之選;后運金水,體用皆宜,由署郎出為郡守。

四曰合官留殺格

癸丑 戊午 丙午 壬辰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此造火長夏天,旺之極矣。戊癸合而化為忌,還喜壬水通根身庫;更妙年支坐丑,足以晦火養金而蓄水,則癸水仍得根,雖合而不化也。不化反喜其合,則不抗呼壬水矣。是以乙卯甲寅運,克土衛水,云程直上;至癸丑運,由琴堂而遷州牧;及壬子運,由治中而履黃堂,名利裕如也。

癸巳 戊午 丙午 壬辰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此鐵樵自造(乾隆三十八年四月十八日辰時),亦長夏天,與前造只換一丑字,天淵之隔矣。夫丑乃北方之濕土,能晦丙火之烈,能收午火之焰,又能蓄水藏金。巳乃南方之火,癸臨絕地,杯水車薪,喜其混也。不喜其清也。彼則戊癸合而不化,此則戊癸合而必化,不但不能助殺,抑且化火為劫,反助陽刃猖狂。巳中庚金,無從引助,壬水雖通根身庫,總之無金滋助,清枯之象,兼之運走四十載木火,生助劫刃之地,所以上不能繼父志以成名,下不能守田園而創業,骨肉六親,直同畫餅,半生事業,亦似浮云。至卯運,壬水絕地,陽刃逢生,遭骨肉之變,以致傾家蕩產。猶憶未學命時,請人推算,一味虛褒,以為名利自如,后竟一毫不驗。豈不痛哉!且予賦性偏拙,喜誠實不喜虛浮,無諂態,多傲慢,交游往來,每落落難合,所凜凜者,吾祖吾父,忠厚之訓,不敢失墜耳。先嚴逝后,家業凋零,潛心學命,為糊口之計。夫六尺之軀,非無遠圖之志,徒以末技見哂,自思命運不濟,無益于事,所以涸轍之鮒,僅邀升斗之水。限于地,困于時,嗟乎!莫非命也!順受其正云爾!

戊申 癸亥 丙午 壬辰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此造日主雖坐旺刃,生于亥月,究竟休囚;五行無木,壬癸并透,支逢生旺,各立門戶。喜其合去癸水,不致混也;更妙運走東南木火,鄉榜出身,寵賜傳來紫闥,承宣協佐黃堂。

戊午 癸亥 丙戌 壬辰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丙戌日元,生于辰時,沖去庫根,壬癸并透。喜其戊合,去官留殺;更喜年逢刃助,火虛有焰;更妙無金,稍勝前造。科甲出身,宿映臺垣,重藉旬宣之職,猷分禹服,特隆鎖鑰之權。

壬申 丁未 丁未 癸卯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此造日月皆丁未,時殺無根,喜其壬水官星助殺,不宜合也。幸而壬水坐申,合而不化,申金為用,更妙運走西北金水,助起官殺,鄉榜出身,仕榜連登,由縣令而遷司馬,位躋黃堂。

甲辰 己巳 戊辰 乙卯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戊土生于巳月,日主未嘗不旺,然地支兩辰,木之余氣亦足。喜其合殺留官,官星坐祿,更妙運途生化不悖。所以早登云路,掌典籍而知制誥,陪侍從而應傳宣也。

丙辰 辛卯 庚申 丁丑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此造春金雖不當令,喜其坐祿逢印,弱中變旺;丙辛一合,丁火獨清,不但去殺,而且去劫,財無劫奪,官有生扶。尤妙運走東南木火,所以早遂青錢之選,兆人鏡之芙蓉,作春官之桃李也。

丙辰 辛卯 乙亥 庚辰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乙亥日元,坐下逢生,又月令建祿歸垣,足以用財。喜丙辛金弱,而去乙庚,木旺不從。鄉榜出身,至丙申丁酉,火蓋天干,未能顯秩;究竟方金地,亦足以琴堂解慍,花院征歌也。

癸亥 戊午 壬午 己酉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此造旺殺逢財,喜其合也。妙在癸水臨旺,合而不化,則有情戊土,不抗壬水也。合而化,則無情化火,仍生土也。由此以推,運走東方木地,早遂青云之志;運走北方水地,去財護印,翔步天衢,置身日舍也。

五曰官殺混雜格

壬辰 壬子 丙寅 癸巳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此造壬癸當權,殺官重疊,最喜日坐長生,寅能納水,化殺生身,時歸祿旺,足以敵官;更妙無金,印星得用,煞勢雖強,不足畏也。至丙運幫身,又逢己巳流年,去官之混,捷報南宮,出宰名區。

甲子 乙亥 己巳 丁卯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此造官遇長生,殺逢祿旺,巳亥雖沖破印,喜印木仍能生火,寅運合亥,化木生印,連登甲榜。庚辰辛巳制官服煞,失幡皂蓋,出守大郡,名利兩優。

丙辰 丁酉 庚午 戊寅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此造殺逢生,官得祿,喜其秋金秉令,更妙辰土泄火生金,不失中和之象;尤喜運走北方水地。庚子運沖去官根,鹿鳴方宴飲,雁塔又題名;辛丑壬寅運,橫琴而歌解慍,游刃而賦烹鮮。

戊午 己未 壬申 辛亥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此造官殺并旺當令,喜日坐長生,時逢祿旺,足以敵官擋殺。坐下印綬 ,引通財殺之氣,運走西北金水之鄉。所以少年科甲,裕經綸于管庫,人推黼黻之工,乘撫宇于催科,世讓文章之煥。

任氏曰:官殺混雜者,富貴甚多。總之殺官當令者,必要坐下印綬,則其殺官之氣流通,生化有情:或氣貫生時,亦足以扶身敵殺。若不氣貫生時,又不坐下印綬,不貧亦賤。如殺官不當令者,不作此論也。

六曰制殺太過格

辛卯 戊戌 丙辰 己亥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時逢獨殺,四食相制,年支卯木被辛金蓋頭,況秋木本不足疏土,所賴亥中甲木衛殺,至乙未運暗會木局,捷報南宮,名高翰苑:甲午運木死于午,合已化土,丁外艱:已巳年又沖去亥水,不祿。

辛卯 戊戌 丙辰 壬辰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此亦一殺逢四制,所不及前造者,無亥卯之會也。雖早采芹香,以致蹭蹬秋闈納捐矚,仁路亦不能通達。喜時殺透露,行甲午運,無化土之患,然猶刑耗多端,而己身無咎。

壬辰 丙午 丙午 壬辰

丁未 戊申 乙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此殺逢四制,柱中印雖不見,喜其殺透食藏, 通根身庫。總之夏火當權,水無金滋。至酉運,合去辰土,財星滋殺,發甲點中書;庚運仁版連登,入參軍機;戌運,燥土沖動壬水之根,又逢戊土透出,緊制壬水,不祿。

甲寅 戊辰 壬辰 壬寅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此造五殺逢五制,土雖當權,木亦雄壯,幸日主兩坐庫根,又得比肩匡扶。壬申運,日主逢生,沖去寅木,名登桂籍,雁塔高標;接連癸酉二十年,由縣令履黃堂。名利裕如。

庚申 戊寅 戊寅 庚申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此兩殺逢四制,幸春木得時乘令,克不盡絕。至午運,補土之不足,去金之有余,登科擢縣令:至甲申支,又逢食制,死于軍功。

任氏曰:與其制殺太過,不若官殺混雜之美也。何也?蓋制殺太過,殺既傷殘,再行制煞之運,九死一生。官殺混雜,只要日主坐旺,印綬不傷,運程安頓,未有不富貴者也。如日主休囚,財星壞印,即使獨殺純清,一官不混,往往憂多樂少,屈志難伸。學者宜審焉。
 

《滴天髓闡微》目錄


通神論
  一、天道 
  二、地道

三、人道

四、知命 

五、理氣 

六、配合 

七、天干 

八、地支 

九、干支總論

十、形象 

十一、方局

十二、八格

十三、體用

十四、精神
  十五、月令

十六、生時

十七、衰旺

十八、中和 

十九、源流 

二十、通關 

二十一、官殺 

二十二、傷官 

二十三、清氣 

二十四、濁氣
 
二十五、真神

二十六、假神 

二十七、剛柔

二十八、順逆

二十九、寒暖 

三十、燥濕 

三十一、隱顯 

三十二、眾寡 

三十三、震兌
 
三十四、離坎 

六親論

一、夫妻  
  二、子女

三、父母

四、兄弟

五、何知章

六、女命章

七、小兒

八、才德

九、奮郁

十、恩怨

十一、閑神

十二、從象 

十三、化象

十四、假從

十五、假化

十六、順局

十七、反局

十八、戰局

十九、合局

二十、君象

二十一、臣象

二十二、母象
  二十三、子象

二十四、性情

二十五、疾病

二十六、出身

二十七、地位

二十八、歲運

二十九、貞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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