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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山治國八字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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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山治國八字決

孫中山治國八字決

孫中山北上前的合影。

  編者按:

  今年11月12日,是偉大的民族英雄、偉大的愛國主義者、中國民主革命的偉大先驅孫中山先生155周年誕辰紀念日。孫中山先生畢生致力于國家的富強和統一,率先發出了“振興中華”的吶喊;面對舊中國軍閥割據的混亂局面,孫中山先生明確指出:“‘統一’是中國全體國民的希望。能夠統一,全國人民便享福;不能統一,便要受害。”他還說,“文愛國若命”“吾人以統一中國為職志”。

  孫中山先生祖國統一的思想內涵博大精深,包含了國家統一之趨勢、性質、方式與方法等內容,具有明確的目標訴求和時代特色,是他留給后人的寶貴政治遺產。認真梳理和總結這份政治遺產,對于我們統一祖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的中國夢,仍有重大現實意義。

  以革命謀求祖國統一是順應歷史潮流之救國使命

  孫中山始終認定“吾國必須統一”,并確信“中國終究能統一”。因此,其孜孜謀求祖國統一的思想極為豐富,概而言之有以下幾方面的內容:第一,孫中山強調國家統一是中國歷史發展的主流,也是中華民族共同的歷史意識。他在追溯我國幾千年來的民族融合與統一發展史時指出:中國“為地球上最老之文明國……國土統一已數千年矣;中間雖有離析分崩之變,然為時不久復合為一。近世五六百年……從無分裂之虞”,“由此便知,中國的各省在歷史上向來都是統一的,不是分裂的。”他認為,中國歷史的發展之所以能克服中間短暫的分裂,并走向更廣范圍的統一,是因為“中國是一個統一的國家,這一點已牢牢地印在我國的歷史意識中,正是這種意識使我們能作為一個國家而被保存下來,盡管過去它遇到了許多破壞的力量。”據此,孫中山反復說明:“中國此時所最可慮者,乃在各省借名自治實行割據,以啟分崩之兆”,其害“適足為野心家假其名而行割據之實耳”;“中國原來既是統一的,便不應該把各省再來分開。中國眼前一時不能統一是暫時的現象,是由于武人的割據,這種割據我們要鏟除它”。在他看來,祖國走向大統一,中華民族越來越融洽與團結——這是中國歷史發展的潮流,那些分裂國家的軍閥官僚,必為此歷史潮流所淘汰,故中國最終將由暫時的分裂走向重新統一。

  第二,孫中山強調,當今中國的統一定要實現民主的統一與共和的統一。他在論及國家當前無法統一的原因及統一之性質時,多次精辟指出:“自中華民國開創以來,武人因襲數千年之帝王思想相長雄,弄得國家四分五裂;共和國體若危,文視之為唯一之生命,必盡其所能以擁護之”;今日“南北之乖離,乃由反對帝制、贊成共和與其否者而起”,“南北之間的戰爭,不是中國不同派別的戰爭,而是一場全國性的軍閥主義與民主的斗爭,是愛國者與敗國者之斗爭。”強調說:“最近六年護法之舉,戰爭迭起,犧牲甚多,……其目的實為統一”,中國現在要的是“民主統一,共和統一”。他顯然,孫中山在談到實現祖國統一的問題時,始終堅持以“盡掃專制之流毒,確定共和”為目標,故堅持“此次統一之舉”,一定要“力求其為真共和之統一也”。

  第三,孫中山指出,中國的統一應完全做到五大統一,而各民族的大團結是振興中華的首要條件。他對國家統一的具體內容有完整的構想與表述,這就是其1912年任民國臨時大總統時提出的:“民族之統一”“領土之統一”“軍政之統一”“內政之統一”“財政之統一”。他強調“合滿、漢、蒙、回、藏諸地為一國”的民族統一和領土統一,是實現祖國統一的首要目標,而各省“行動既一,決無歧趨,樞機成于中央”的軍政統一,也為國家統一的重要條件。他又多次指出:“民國號為五族共和,即漢、滿、蒙、回、藏五族公有”;“中國是一個團結的國家,國內之各民族應該聯合成一個大國族團體,以四萬萬人的大力量去共同奮斗,建設一個新國家。”顯然,孫中山認為實現祖國的五大統一,就能救國興邦,使中國走向獨立、自由、統一、富強。

  武力與和平統一之思想實踐并存而最終選擇后者

  孫中山主張并堅持統一國家的方法,應依時局變化之情勢來擇定——其武力統一思想與和平統一思想兩者兼有之,而常以后者為首選。他不僅是這方面的理論家,且更是革命實干家;隨著時間推移,孫先生最終選定以北上召集國民會議,來實現國家之和平統一——其顯然認定此法為上策。

  揆諸史實可知,孫中山在南京國民政府臨時大總統任上,及以后三次開府于廣州執政時,一再表明要以北伐武力來統一全國。如他在1912年初表明:“北伐之舉,有進無退……臨時政府所以枕戈不遑者,方在破虜一事”;其1918年春,幾度要求滇軍各將士擁護軍政府的北伐,“一致進行,排除障礙,統一中國”。在1921年以后,孫又多次強調:“北伐之舉,吾等不得不行,……能出兵則可以統一中國”;“統一南北,必以革命之道行之”——“打破武人專制,是我向來的主張,欲貫徹主張就不能不出兵北伐”,“舍此實無良策”;吾輩“最終的高于一切的目的,是舉行北伐,統一全中國”。為達武力統一中國之目標,他曾于1912年、1922年、1924年,組織和進行過南京北伐進軍、桂林一韶關北伐和第二次韶關北伐;其督師的最后一次北伐,廣州革命政府軍之前鋒部隊,已打到了江西之吉安等地。孫中山在1922年9月底與蘇俄全權代表越飛的軍事隨員格克爾上校會晤時,還專門討論過“關于俄國準備支持他實現中國的統一原則性問題”:他當時對格氏說:過去“只靠自己的力量”來統一中國,而“為此進行了長期的斗爭;(但)外國列強在阻撓統一,因此我們需要一個支持統一的朋友,這個朋友只能是俄國。”當格克爾向其表明“俄國原則上準備幫助中國的統一事業”時,孫即提出希望蘇俄能為國民黨“在西北邊境地區”,組建一支“獨立而可靠的武裝力量”,并“提供交通工具、彈藥和武器”等援助,以利于該部隊從那里進攻北京而推倒北廷。由上可知,以北伐武力來掃除北洋軍閥政府,進而造成統一的共和民國——這是孫中山重要的國家統一思想與實踐。

  另一方面,孫中山又常強調“解決時局,以不用兵力為最宜”,一再表示“愿盡力于和平統一之事”——其和平統一祖國的思想也十分明確,并將之付諸統一踐行。他早在1912年就表明:“文不忍南北戰爭、生靈涂炭,對于和議之舉并不反對”,且最終以支持上海南北和議協定之法,使當時中國的南北方和平統一成一個完整的中華民國。孫中山在廣州進行護法斗爭,及于實現國共合作后之重新革命時期,曾多次主張以和平手段來實現國家的統一。如孫中山于1918年10月指出:護法各省為“求根本之統一與和平”,雖“不得已而用兵”,但戰禍不可再延,和平急待恢復,故余定“以求和平之根本解決為救國之唯一方針”。他在1922年后又再三強調:“余素來主張中國南北和平統一”,“解決中國問題,余之政策在以各種和平方法統一國家”,故“對于北廷,仍主張以和平促進統一”。正是基于此,孫中山先于1922年提出:應以“化兵為工之策,……為今時救國不二法門”——主張通過“廢督裁兵”手段,來讓諸督軍們服從民意,以便實現祖國的和平統一。他在馮玉祥于1924年10月23日發動“首都革命”后不久,又提出了“召集國民會議,以謀中國之統一與建設”的正大主張,并為此而毅然離粵北上。由此可見,堅持和平統一中國,也為孫中山的一貫思想主張——它在其晚年時顯然占著主導位置。他于1924年冬之北上途中鄭重宣布:這次“我單騎到北京,……就是以極誠懇的意思,去向(為)全國人民謀和平統一”。

  由前文可知,孫中山關于實現祖國統一之思想與踐行的內涵,歸結到一點就是:中國之統一乃大勢所趨和人心所向。他通過對歷史經驗的總結及對現實國情之思考,認識到我們一定要、并一定能實現祖國的共和統一,因“使中國成為一個統一完整的國家”,“為中國的統一強大而奮斗”,這是“應盡力完成的……艱巨的歷史使命”。

  祖國統一思想實踐的革命目標訴求和時代特征

  孫中山是近代中國人民的偉大兒子。他的國家統一思想實踐,是當時歷史時代之產物——它既受到20世紀初國情的制約并由其所決定,同時又必然反映出時代之訴求,及孫中山本人振興中華的目標追求。具體而言它有以下幾大特點:

  首先,孫中山將解決國家統一與長治久安之問題,同徹底完成近代中國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任務聯系起來,——這是其祖國統一思想實踐所要達到的目標之一。他認識到并指出:列強“總是利用那些條約來擾亂中國,不許中國統一”;他們還“本著‘分而治之’的原則,豢養中國軍閥,嗾使他們互相混戰”,把整個中國弄得四分五裂。在列強亂華之現在,“許多軍閥都不講法、不守法,許多政客議員玩弄政府、搗亂政治,所以國家就大亂起來,也不能統一。”孫中山根據此國情認定:“中國迭起紛亂、統一不能實現之根本原因”,“即在對華抱有野心之列國……利用部分武人使然耳”;也就是說,“中國現在禍亂的根本,就在軍閥和那援助軍閥的帝國(主義)”。因此,我國要實現國家和平統一和長治久安,唯一的根本辦法“便要同時斷絕這兩個禍根,即“第一點就是要打破軍閥,第二點就是要打破援助軍閥的帝國。”顯然,他在晚年已清楚地懂得了:實現中國真正統一與長治久安之前提和必要條件,是必須徹底打倒帝國主義及軍閥,亦就是要徹底完成民主革命任務。

  其次,孫中山將完全解決國家統一的問題,同重造共和民國的救國斗爭相聯系——重建一個金甌無缺之共和民國,是其祖國統一思想實踐要達到的又一目標。他明確指出:幾年來的南北方戰爭“是愛國主義與賣國主義的斗爭”——北京政府是“惟協約國之命是聽的奴才”,“已經喪失了作為一個國家的政府的表征”;“只有我們南方派才是真正的愛國者”,才是今日能夠搬去此“統一絆腳石”的“唯一合法的政府”。孫中山堅定地表明:“救國,文之本懷”,余“始終做愛國之人”“西南護法經年,肝腦涂地為國家耳”。我們之“護法,須護到國會確能完全自由行使職權為止;救國,須救到無條件收回青島及其他一切領土主權為止”;“我們愿犧牲生命……為人道、文明、共和、主義四者而戰”——這個“革命是以造成一個真正的中華民國為目的”。由此可見,滿懷愛國熱忱,并由此出發、以革命救國斗爭來打倒北洋政府,再造一個統一的共和民國,是孫中山實現祖國統一所要達到的目的。

  再次,孫中山將中國統一與否,同能不能促使祖國走向近代化,以建設一個富強國家聯系起來——圓“振興中華”夢,也是其祖國統一思想實踐追求的一個目標。他對國家分裂所帶來的“外患之憑凌,群黎之困危,財政之艱難,兵燹之慘苦”,深感有切膚之痛,“曾再三陳述、聲與淚俱”。其還進而指出:軍閥割據與國家分裂,是造成中國政治腐敗黑暗,各種經濟建設不振,及人民貧窮落后的主要根源。孫中山認為并強調祖國實現統一之日,即是全國進行建設、中華民族振興之時,因為祖國之共和統一,將為政治、經濟、軍事與文化等各項事業的繁榮,提供安定的環境和廣闊的發展空間;這樣一來,全國資源的開發、農工商業之振興和文教事業的發展等,到那時皆成為可能——“中國物產豐富、人口眾多”的優勢就能發揮出來,我四萬萬同胞就可以“同心同德,力圖建設,以謀富強”。顯然,孫中山在此反復強調了以下觀點:國家的統一是進行近代化建設的前提和必要條件,我們欲圓振興中華的中國夢,就一定要實現并維護祖國的統一。

  最后,孫中山將國家能否統一,同全體人民的福禍利害聯系起來——極大地改善廣大民眾的生活和造福于中華民族,是其國家統一思想實踐所要達到的終極目標。他清楚認識到國家之分裂,已令全國生靈涂炭、民不聊生,而給人民帶來了巨大的痛苦與災難。如其謂:民國十余年來“南北紛爭,兵災迭見,市廛騷擾,閭閻為圩,盜匪乘隙,縱橫靡忌,百業凋零;老弱轉徙,人民顛連”。他又舉例說:湖南督軍張敬堯“誣良為匪”“擄掠婦女”“縱兵搶劫、草菅人民”,湘民遭此荼毒,“飲泣無可告訴”“生計頓絕……無再生之希望”;“陜西省年來兵連禍結,民生窮困,舉凡可以生利產業,抵押殆盡”;叛逆陳炯明在廣東“縱兵淫掠,所過皆圩,粵省繁華頓歸寂寞”,“言念及此,殊屬痛心”!正是鑒于兵災戰禍為害人民甚烈,所以孫中山強調:“中國人民對于連續不斷的紛爭和內戰早已厭倦,并深惡痛絕,他們堅決要求停止這些紛爭,使中國成為一個統一、完整的國家”;既然“統一是中國全體國民的希望”,則“吾人自無反對統一之理”,而宜“竭誠應其要求”,使“分離之民國,復……歸于統一”,因為祖國“能夠統一,全國人民便享福,不能統一便要受害”。顯然,孫中山認為盡快地實現祖國統一,這既是革命者義不容辭之救國責任,也是全國人民幸福生活及其根本利益的依托所在。因此,我們只有盡快地完成國家統一,才能“造成共和、自由、幸福的新國家”,使全國民眾都過上安居樂業的好生活。孫中山的這些話語,既體現了他以人民利益為依歸之家國情懷,同時也完全代表和反映了中國全體民眾的心愿和利益。

  綜上所述可知:孫中山深知“統一與否事關中國存亡。”因此,他始終“把重新統一中國看成是頭等大事”,畢生為實現祖國之獨立、統一和富強而奮斗。在此過程中,其形成并提出了一整套關于國家統一的思想,并將此思想付諸革命實踐——為結束分裂局面和重新統一祖國,進行過武力的與和平的兩方面之斗爭,以期再造真正統一的民主共和國,進而建設一個近代化的富強新國家。孫中山之畢生作為,乃旨在造福于中華民族和全國人民大眾,使人們過上政治修明、物質豐裕、文化多彩和心情舒坦的新生活。這證明了謀求祖國統一,是孫中山愛國主義的核心內容;他是一位以振興中華民族為己任的偉大革命家和民族英雄。其統一祖國的思想及實踐活動,是遺留給中國人民的寶貴政治財富,今天仍值得我們珍惜、承繼和弘揚。

  (作者:周興樑 系中山大學歷史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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