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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新論》連載(四)“道”的新詮釋

解夢佬


引言:

什麼是道?《易經》里蘊含怎樣的“道”?什麼是天道、地道、人道?老子的“道”說的又是什麼?“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到底是什麼意思?

如果把“道”解釋為宇宙之先,則與當今過于遙遠,與具體事物又聯系不上;如果把“道”解釋為本源,則各種事物都有自己的本源,難以達到高度概括的效果,且對現實的事物運動沒有指導意義;如果把“道”解釋為道義,它的涵蓋面太窄,無法發揮它宏大、海涵的廣義空間。將“道”詮釋為規律,則無論是上溯還是推延,無論萬事萬物都在規律之中,所以將“道”詮釋為規律即可以高度概括,又可以普遍適用,如此才能顯現它豐富的內涵,通常所說“一陰一陽之謂道”即“一陰一陽就是規律”。

“道”的傳統詮釋有規律、道義、本原和宇宙之先等說法。依照本書的詮釋,道就是規律,規律在人類生活和世界的存在中起著主導作用,而規律在人們還未認識時就象冥冥之中的一只巨手,推動與主宰著一切運動。在人們還未總結出規律的表達形式之前,它是無形無相的、玄而又玄的、無法言說的,就像本書將周期理論與基本規律引入《易經》之前,人們朦朧地感覺《易經》之中蘊含某種高深的理念而又無法言說一樣。

規律不是具體事物,但具體事物離不開規律。如果你認為一些事物不在規律之中,那是因為你不懂得規律,或者一些規律還沒有被人們總結為一定的表達形式。規律是人類存在與發展以致世界存在與發展的根本,沒有規律,我們的一切都不存在。雖然規律不是具體事物,但具體事物由規律產生,即規律主宰著具體事物的產生與運動。如植物的生長服從溫度的規律,如果春天的溫度遲遲的不升高,則萬物也不能按時復蘇。

天道,地道,人道

道有天道,地道,人道之分,也就是有三個層次,這三個層次在《易經》中都有體現,這些體現構成三個體系。天道體系,即是自然規律體系。這個體系將道的無形無象體現得最為突出,這個體系包括相關的理論、規律與哲理等,這些內容的文字在《易經》中都無從找到,沒有論述,但它們在《易經》中都起著核心的、框架的作用,自始至終主導、支撐著《易經》的產生與發展,這樣的形式充分體現出天道蘊涵于萬物之中的特征。天道在《易經》中的具體體現是周期規律與圖形、基本規律與圖形、位置理論與哲理等。

天道,天指自然,是指包含所有事物的領域。天道即是自然規律,風、雨、雷、電、時間、空間等都是天道,它們的產生與發展都是自然規律,這是根本的規律。這些規律是人們應該認識但難于認識、應該掌握但難于掌握的規律,如對社會發展規律認識不足就會產生社會危機甚至倒退;如對自然規律認識不足,科技發展就會停滯不前,也會產生破壞自然環境,從而危及人類生活或存在的現象。天道也即自然規律的數量是無限的,其中大部分是未知的、深奧的、遙遠的,如人體的奧秘、天體的奧秘等。

地道體系,即是社會規律體系。這個體系在《易經》中體現為卦序與卦義。無論是先天八卦還是后天八卦,它們都排列成一個圓環,形成一個循環。雖然在一個循環中可以從任意一點開始最后還會回到此點,但從事物運動規律而言,它一定有一個最基礎的出發點,從此出發再回到此點,這就形成一個最基本的運動順序,用八卦的卦義和卦名加以明確,即為坤震離兌乾巽坎艮,概括之就是社會規律,就是地道。

將八卦的卦義推而廣之,再進行排列組合,得到六十四卦的卦序和卦義,這是更具體的社會規律,這里面應用的是天道,得到的是地道,而要大力推廣的是下面要論述的人道。無論是八卦還是六十四卦的卦序都是《易經》及其相關理論的體現,都是社會事物運動的規律,其卦辭是更具體的社會事物運動的不同階段、不同狀態的具體內容,它們以這樣的形式構成清晰的輪廓和概念,以具體的內容和言辭論述社會的運動規律,但在文字中不會出現“社會、運動、規律”等字樣,它在《易經》中有顯現,有闡釋,但卻是含蓄的,并不直白的表達,這正是它深奧之處。它的闡釋之中蘊涵著的是現實中的道,是規律、是哲理,正是它的內涵賦予它了強大的生命,使其能夠經久不衰,以平實的語句指導著人們的實踐,受到人們的尊崇。

地道,地不是指大地、山川、河流等,這些仍然屬于自然的范疇,遵從自然規律。所謂地,是指人們生活與存在的領域,即社會。地道即社會規律,包括不同的社會、不同社會的發展階段、社會中存在的不同層次等,如領導與被領導、監督與被監督、工人與農民等;不同的領域如生產、交換、金融等。一套完整的社會規律才能保障人類順利的發展,如對經濟規律認識不足,就會產生經濟危機等現象。社會存在于自然之中,所以地道首先要遵從天道,地道是人們可以掌握也可以運用的規律。

人道體系,即是人類規律體系。這個體系在《易經》中體現為爻序與爻辭,這個體系在《易經》中有明顯、明確、詳細的闡述,它是《易經》的最重要部分。在《易經》中較多研究的是卦序、卦辭與爻辭,而較少出現爻序這個詞,實際上爻序與卦序具有同樣重要的作用。卦序是事物運動較大階段的連接,爻序則是個人運動每一步的先后次序,卦序、卦辭與爻序、爻辭相比,卦序與爻序占據主導地位,這個次序不對,卦辭與爻辭就失去應有的地位與作用。

人道是對人類思維、行為、行為次序等規律的闡述,《易經》中每一卦的六爻,其爻序是對個人運動次序與規律的揭示,其爻辭是對行為狀態和方向的指導,人們根據爻序的揭示,爻辭的指導,在不同的階段,以不同的狀態為起點,循序漸進,審時度勢地前進,采用正確的方法努力與發展,又辯證、清醒地對待成就與高峰,只有按照人道的指引才能實現奮斗的目標并保持人生的精彩。

人道,人指人類,是指人類自身本質特征的領域。人類的存在首先是符合天道與地道,然后,人類也存在自身的規律。對于客觀來講,人類存在需要一定的條件,沒有這些條件人類是不能存在的,如月球上沒有人類,這種情況屬于天道的范疇。人有自身的規律,人們有思想、有需求、有欲望、還有更高的追求。有些人為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產生丑陋、邪惡的一面;有些人為了使別人生活得更美好甘愿付出自己的犧牲,顯示美好、善良的一面。簡單地說,人道包括善與惡兩個方面。《說卦》中講“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人之道曰仁與義,立地之道曰柔與剛。”這是沒有錯的。這是說在自然界由陰與陽兩個對立的方面構成自然的整體;在社會中由平穩的運動和激烈的運動兩個對立的方面構成社會的整體;而這里的仁與義歸納起來只表示了一個方面,即善的一面,作為做好人,立人的法則是沒有錯的,但作為人類的規律就不成立了。

凡事都有兩個方面,有善必有惡,有好必有壞,有仁與義必有仁與義的反面,否則仁與義就不存在了。所以人類的規律必然是兩個對立的方面,即善與惡。所謂文明與進步就是懲惡揚善(不考慮科技方面),這是人類社會活動的主流,宣揚仁與義就是揚善,缺少仁與義是缺乏文明人的素質,而各個國家與各個朝代都設有各種刑罰,就是對極端無仁無義者的不容忍,是懲惡。試想一個國家廢除了一切法律和制度,其結果必然是惡的大爆發。

人類社會的工作,如果只考慮善而不考慮惡,其結果必然失敗。人有思維,有自己的思想、方法、追求與目標等,人具有動物的本性,也還具有人類特有的人性;人有積極向上、仁愛、陽光的一面,也有倒退、破壞、陰暗的一面,陰與陽兩面構成了人道的整體。人道是人類規律,人類規律有成長、情感、追求等各方面規律,但其中最重要的是兩面性規律。處理好人的兩面性,世界將是和諧、幸福的,如果不能正確認識人類的規律,世界的紛爭與動亂就不可避免。人類在自然與社會中生存,所以人道要遵從天道與地道,人道是人們必須掌握好、運用好的規律。

道是規律

道是規律,是事物運動內在的本質聯系,現在人們常說“我知道了”,這里的知道是明白的意思,停留在膚淺的對表面現象了解的層面,而并非對深層次規律的了解。追根溯源,這里的“道”應該解釋為規律,“我知道了”應該解讀為“我明白規律了”或“我懂得規律了”,這才是這句話真實的含義和分量。現在人們所說“知道”其實是并不知“道(規律)”,并不知“道(規律)”的具體意義和內涵。人們也經常講“道理”,實際并不知“道(規律)”,更不清楚其中的“理”。這種人人都經常講的話,而又人人都不清楚其中含義的情況,正如孔子所說是“百姓日用而不知”。同時,一種語言,一種人們經常講的語言,人們自以為清楚說的是什麼,可實際并不明白講的內容,實在是一種缺失,即是文化的缺失也是歷史的缺失。

老子

老子的“道”和《易經》的“道”相同嗎?

老子在《道德經》第一章也論述過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這里第一個道應該是規律,第二個道是說、講解,第三個道是通常所說的道、道路、道德等;第一個名是概念,第二個名是稱謂,第三個名是通常所說的名稱。所以這句話的意思應該是說:規律是可以解說的,這里的道是規律而不是通常說的道路或道德;概念是可以有一個稱謂的,這里的稱謂不是通常名稱的意義。老子所說的“道”詮釋為規律,與《易經》中是一致的。

老子還論述“道”,說“道生一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這里的一、二、三等不能看做簡單的數字增加,不能按一個生二個,二個生三個這樣理解,因為這樣的發展并不符合事物發展的規律。事物運動是按著規律進行發展與衍化的,是逐層次展開的,所以這里的數字即有哲理的意義又有層次的意義。

這里的“道”仍然是規律,“一”則有三層意義:第一是指按規律產生一切事物,而最基本的是一個最基礎的事物;第二是指所有事物都有自己一個完整的周期或循環;第三是指這是第一個層次的事物。“二”也有三層意義:第一是指這是第二層次的事物;第二是指這里有兩個事物,是由第一層事物一分為二得到的兩個事物;第三是指每一事物都有兩種不同的運動狀態。“三”也有三層意義:第一是指這是第三層次的事物;第二是指事物運動還要持續地發展下去;第三是指事物的持續發展遵從前面一分為二的規律,是這個規律的一而再、再而三的應用,而且到這里事物的數量已經達到四個。

老子這句話的意思可以解讀為:世間一切事物都是按規律產生與運動的,這是第一個層次的事物,每一事物都有自己的一個完整的周期或循環;一分為二是個規律,按照這個規律從第一個層次的事物得到第二個層次的事物,在這個層次已經有了兩個事物,而每一事物都有兩種不同的運動狀態;再次應用一分為二的規律,從第二層次的兩個事物得到了第三個層次的四個事物,事物的具體運動環節和內涵逐步顯現出來;再三應用一分為二的規律,事物的層次逐級擴展,最后得到顯現全部細節的、整體的世界。

傳統詮釋將老子的論述簡單地認為是一生兩,兩生三,三生四,以此類推,這樣的理解過于直白,沒有哲理,更不符合發展的規律。而如本書的詮釋,則使老子的論述體現高度的概括性、哲理性,使其體現出思想的深度,理論的廣度。更重要的是,這樣的詮釋使其完全符合《易經》的內涵,從另一個側面證明老子的思想與《易經》的統一,而《易經》是中華思想文化源頭的觀點。

老子的論述以“道”為最根本基礎,可“道”是什麼他并沒有說,這就使“道”蒙上了一層神秘的色彩。而在《易經》中,根本就沒有“道”的論述,它完全蘊涵于《易經》的內容之中,更是使人無從發現也無從認識。老子論述的“一”與《易經》的“一”是在同一個層次,只不過在《易經》中稱為太極,它們都是一個整體的事物,都是一個大周期或大循環;同樣,老子論述的“二”與《易經》中的“二”也在同一個層次,《易經》中論述的更為清楚,是兩種運動的狀態,是兩儀;在第三個層次,《易經》中論述為四象,老子就沒有論述了,可能是為了避免重復,就以“三生萬物”將后面的都一筆帶過了,而根據本書的詮釋,在這個層次,是再次應用一分為二的規律,得到的是四象,這樣就與《易經》完全相同了。從這里可以看出,老子的這個論述是對《易經》內容的概括,同時,他又提出了《易經》中沒有明確的“道”的概念,所以他即是對《易經》的繼承又是對它的提高。

根據本書對《易經》的立體詮釋,“道生一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也可以這樣詮釋:依據規律首先產生的是簡單的、單向的、也就是一維的事物和運動;然后由一維產生兩維的較復雜、雙向的事物和運動,這還停留在平面的層次;然后再由兩維的產生最終的、復雜的、多向的事物和運動,這就是三維的、立體的世界萬物。這個世界萬物根據規律,根據一、二、三的順序產生,世界萬物都在三維的涵蓋之中。

老子又在《道德經》中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對這句話后人有不同的解釋,本書的詮釋是,法在這里是遵從、效法的意思,道仍然是規律,所以這句話進一步解釋了道的種類與層次。人法地是說人類的行為必須遵從大地的法則,大地是孕育人類的基礎,不遵從大地存在與運動的法則人類就不能存在,而在遵從大地法則的同時也形成了人類自己的規律,即人道,這是最底層的規律;地法天是說大地的運動要遵從天體的法則,大地是一個小天體,它在更大的天體中運動,所以必須遵從大天體的運動法則,否則也就不能存在,而在此期間也形成了自己的規律,即地道;天法道是說大的天體不是隨意運動的,它的運動遵從的是規律,這個規律就是天道;道法自然是說天道的形成不是虛幻的,而是以客觀的存在為基礎的,是以自然的運動為依據的,天道是自然界諸現象之間必然、本質、穩定和反復出現的關系。

這里的人、地、天是以純自然的角度出現,當然它們還可以從人、社會、自然的角度詮釋,正如前面所述的人道、地道、天道那樣,如此,這句話就可以理解為:人道必須遵從地道,地道必須遵從天道。無論從哪個角度詮釋,他論述的都是層次間的規律。

規律即主宰事物的產生,又主宰事物的發展與終結,今人將規律稱之為規律,古人將規律稱之為“道”。雙立體結構是一個客觀存在的事物運動,它融合于自然的世界之中,它服從的是天道;它有自己的規律與形態,運行的是實際的事物運動,所以它表現的是地道;里面每一卦的具體卦象是每一個人實際的運動軌跡,也就是路徑,它表現的是人道,這是數學、規律、自然、社會的統一關系。


作者:于雁鳴

工作單位:原黑龍江省科委分析測試中心,任重要領導職務,后下海創辦個體研究所,繼而專心研究哲學與《易經》。


《易經新論》連載系列:

1、目錄和大綱:《易經新論》連載(一)

2、《易經新論》連載(二)綜論與結論


原創聲明:

本文為原創,由今日頭條號:@周易取名字,天涯部落“算命風水取名字”整理發布,作者為本部落成員于雁鳴。本頭條號將持續連載于先生的《易經新論》,歡迎關注,歡迎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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