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同姓不是旁系的親屬相戀,大家都知道,有人問同姓不同輩不同宗可以結婚嗎?另外,還有人想問同姓不能戀愛結果?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同姓的人能不能結婚,不是親戚,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同姓,無血緣關系,但輩分不同,可以結婚嗎?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同姓不是旁系的親屬相戀
出了五代了嗎?在上只要不是直系血親五代之內就允許了,只要雙方自愿就可以去拿本本了。我和我老婆就是。祝你們幸福。
婚姻文規定,直系親屬以及旁系三代以內不能結婚,只要不你屬于這個范圍就沒事,和什麼輩分完全不相干。
血緣關系即可!
只要雙方都同意肯定是可以結婚的…
可以,只要不是近親就行。。謝謝采納
男女之間同姓,沒有親屬和血緣關系可以結婚嗎?
上是可以的,我們家族到現在還沒有過呢
一對情侶,名字都是同姓的,能交往嗎?
同姓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沒有親屬關系,如果三代以內的親屬,一定不能交往,會影響后代的
同姓不是旁系的親屬相戀:同姓不同輩不同宗可以結婚嗎?
我們這里同一個宗族,只要出了五服就可以結婚了,我們村現在才十一二代人,都有好幾個娶自己村子里的了。
同姓 只是同姓而已沒有血緣關系都可以結婚啊
有關于同姓有一點親戚關系的結婚
不是親戚,同姓能通婚嗎?
在現代沒一點問題
同姓的人能不能結婚,不是親戚
古代同姓不婚是同姓的男女不得互婚的婚姻制度。
中國從西周時代起,就確立了這一婚姻制度,出于和生理兩方面的考慮。如“同姓不婚,懼不殖也”(《國語·晉語四》);“男姓,其生不蕃”(《左傳·僖公二十三年》),認為同姓通婚將影響種族的繁衍和后代的素質。古代違反這一規定者,輕則受到譴責,重則受到懲處。唐律規定:同姓為婚者徒二年,同姓又同宗者以奸罪論。明、清律規定:凡同姓為婚者各杖六十,離異。但上古的姓和后世不同。上古時代,同姓必同宗,后世則同姓不一定有血統關系。所以清末《大清現行刑律》刪去了這一規定。
簡單說,只要不是同宗就可以了,其實古人講究這個也就是為了避免近親結婚
同姓不是旁系的親屬相戀:同姓不能戀愛結果?
并不是說同姓之間不能結婚哦主要是因為同姓可能是近親結婚會導致下一代因為基因近似原因出現各種天生的生理病癥。我國有規定:直系血親以及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不能結婚。避開就可以了。不會出現問題。
不明白請看下面
1.甲與乙是四代以內旁系血親,可以結婚;2.丙與丁也是四代以內旁系血親,可以結婚解釋:直系血親是具有直接關系的親屬,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父方母方都包括在內。舉例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等。旁系血親是具有間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即非直系血親而在血緣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在血緣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內的親屬。這里的三代是,從自己開始計算為一代的三代。舉例如1、親兄弟姊妹和自己同源于父母,自己是第一代,父母是第二代,所以親兄弟姊妹之間是二代以內旁系血親;2、伯叔、姑母、堂兄弟姊妹和自己同源于祖父母,自己是第一代,和伯叔、姑母是第二代,祖父母是第三代,而這些親屬都源于第三代,所以自己與伯叔、姑母、堂兄弟姊妹之間是三代以內旁系血親;3、舅父、姨母、表兄弟姊妹和自己同源于外祖父母,自己是第一代,母親和舅父、姨母是第二代,外祖父母是第三代,而這些親屬都源于第三代,所以自己與舅父、姨母、表兄弟姊妹之間也是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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