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土地承包合同與林權證權屬相沖突,大家都知道,有人問土地承包經營權確認糾紛與土地使用權確權糾紛有何區別,另外,還有人想問林權糾紛和合同是否有效,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張律師您好,同一同地,已經做了林權證和土地爺包圓自衛權證,并且過錯一模一樣車主,有糾紛了。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張律師您好,同一塊地,已經了林權證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而且不是同一戶主,有糾紛了。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土地承包合同與林權證權屬相沖突
協議不成,只有訴訟解決。
急求專家指導(購買的土地在別人的林權證范圍內會出現糾紛嗎?)
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轉讓期限不能超過他的承包期剩余期限,約定違約責任,村集體蓋章,縣土地部門備案。
甲村與乙村發生土地權屬爭議,甲有《山界林權證》,乙只有《土地承包使用證》,請問誰的效力大?
上述兩證如均合法有效的話,效力一樣大,且兩者并不沖突,《山界林權證》是所有權,即爭議土地所有權歸甲。乙的《土地承包使用證》是使用權,即在承包期限內享有使用收益的權利,承包期限屆滿應返還所有權人。
張律師您好,同一同地,已經做了林權證和土地爺包圓自衛權證,并且過錯一模一樣車主,有糾紛了。
土地承包合同與林權證權屬相沖突:土地承包經營權確認糾紛與土地使用權確權糾紛有何區別
二輪承包土地證與林權證沖突以誰為準
應該以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為準。
如果=輪承包證沒有合同怎麼辦
請問和林場簽訂的林業承包合同和林權證在各個方面都有什麼區別
土地承包合同到期,林權證還有效力嗎?
您好,這個還是可以考慮結合證據主張權利的
建設用地使用權與土地承包經營權之間的效力沖突
簽署承包合同在前,林權證后來才頒發,出現土地糾紛,以哪個為準?
合同效力不影響,只是合同的條款存在瑕疵,如果有明確的權屬,那就以林權證為主,合同還是生效的。
土地承包合同與林權證權屬相沖突:林權糾紛和合同是否有效
根據你敘述的情形分析,你與村民小組訂立的合同是有效的。
理由有三:一、該片林地所有權人應為村民小組,20多年前村委會的“征用”因約定了使用期限應視為是借用性質,林地所有權屬并未發生轉移,相反還強化了村民小組對該片林地的所有權人地位。二、村委會“征用”期限屆滿后應將山林返還村民小組,村委會對林地無權進行轉包,其行為屬于侵權性質。三、村民小組作為山林地的權利人有權對該片林地進行對外發包,是適格的發包方主體。
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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