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己酉年是公元哪一年
君臣交儆,人臣自靖:嘉靖皇帝對丁士美的《策論》非常贊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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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一共出了八十九位狀元,丁士美就是其中之一。丁士美,字邦彥,號后溪,明朝淮安府清河(今淮安市淮陰區)人。嘉靖二(公元1549年)己酉科,丁士美參加應天府鄉試,中得舉人,排第十九名。此后十年,丁士美三次會試敗北,飽嘗人間冷暖。直至嘉靖三(公元1559年)己未科,時年三十九歲的丁士美,再次參加會試科考,并取得了殿試資格。
嘉靖皇帝自嘉靖二十三年(公元1544年)移居西苑后,十五年來,一玄,日求長生,雖然不問朝政,但對于當時吏治之好壞,臣子之效能,之,財力之匱乏,還是非常在意的,他也不想毀在自己手里。所以,殿試時,皇帝出人意料地問了這樣一個問題:“若欲聞人得用,財日理,以至治美刑平,華尊夷遁,久安之計,何道可臻?”應該說,這個策問囊括了內外政務、直指吏治財用,對那些注重文辭、沒有經驗考生來說,這確實是一個難題。
殿試結束后,考官們經過商議,擬定出了之一名,并請嘉靖皇帝過目。皇帝看過后,連連搖頭,表示不滿意。當他看到丁士美的《策論》后,眼前一亮。
丁士美的試卷,起筆之言為“帝王之致治,是必君臣交儆,而后可以底德業之成;必人臣自靖,而后可以盡之責”,文中還提出了“去三浮,汰三盈,審三計”。“三浮”是指官浮于冗員,祿浮于冗食,用浮于冗費;“三盈”是指賞盈于太濫,俗盈于太侈,利盈于太趨。“三計”是指有不終歲之計,下也;有數歲之計,中也;有萬世之計,上也。應該說,丁士美在《策論》中,對澄清吏治、弊端等事宜,進行了分析論證,切中了時弊。
嘉靖皇帝對丁士美的《策論》非常贊賞,特別是其中的“君臣交儆,人臣自靖”八個字很滿意。古代中,“君權、命定于天”的傳統理念深入人心。理政,雖然是君主的責任,但君主沒有三頭六臂,無事躬親,故設大臣分理冗雜事物。大臣承君之命,必須以君心為己心,以國事為己事,自靖自獻,自勵自儆,達到“君責任乎臣、臣責難于君”的君臣互儆、君臣同體的理想效果,積極投身于事物,才能四海靖平、長治久安。
作為皇帝,明世宗雖自身懶于事物,但對“君臣交儆,人臣自靖”的道理還是蠻懂的,所以,親自用朱筆圈這八個字,填于首,并力排眾議,遂擢丁士美之一甲之一名,也就是己未科狀元。丁士美考取狀元后,丁士美與趙祖鵬同為翰林官。當時,丁士美喪偶,趙祖鵬家中富貴,權勢熾盛,他有一女兒“才而艷”,想許配給丁士美,被丁士美婉言拒絕。因此,丁士美名聲大起。
丁士美雖然殿試奪魁,但他“正直忠厚”,“以道義自持”,不肯向權貴折腰,故一直任職授翰林院修撰,官階十年皆未升遷。輾轉到了萬歷初年,才做到了吏部左侍郎。由于他“每進御前,必以正言格倫,反復開導”,神宗皇帝御書賜以“責難陳善”字。公元1575年,丁儒去世,丁士美回楚州為父“丁憂”,公元1577年,丁士美病死于家中,享年五十七歲。朝廷聞訊后,“贈禮部尚書,謚文恪”,作為這位忠直之臣的一份哀榮。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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