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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七武王伐紂實錄(2)

解夢佬

因為興兵作戰是要死人的,所以古人把興兵作戰與喪亡一樣,視為不祥、兇險之事。如上引《老子》云: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又說:吉事尚左,兇事尚右。偏將牢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興兵作戰既然是不祥、兇險的事情,那么,按照這種規定和說法,軍隊作戰中應該是向右撤退或者駐扎的,如此方能順天以利兵。因此師左次是不應該的,本來應該是有咎的。但是,因為吉事尚左,吉禮左還,順地以利本,又如本卦卦象所象征的:地中聚藏著水源,象征著民眾,而民眾是兵力的來源。左還、順地可以使民眾少一些傷亡,有利于民眾這個根本。因此,師左次又寓吉祥的意思,所以說是無咎。

上面這些都是從象征意義上說的。實際作戰之中,撤退與進攻同為戰爭中常見的戰略戰術,有時撤退是為了更好的進攻,并不意味著不利或者失敗。在形勢不利于己,不適宜進攻的時候,審時度勢,暫時撤退,也是戰爭中的正常之舉,并不違背用兵的常道,也是沒有過錯的,因此說無咎,又如《象》說左次,無咎。未失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無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兇。

六五:討伐敵人,利于找到借口,沒有過錯。長子統帥軍隊,次子用車運載牌位,貞占兇險。

田,打獵。有,詞前綴,無實義。禽,古時泛指禽獸。執言,為某種行為找借口、依據。弟子,次子。

從表面的意思看,田有禽似乎是說打獵,其實沒有這么簡單。古代的田獵活動在很多方面與戰爭有相似之處,因此也往往以田獵比喻征伐。例如,周代的時候,規定每年的四季中都要組織大規模的射獵、習武活動,不同季節中的狩獵還有不同的名稱:春獵為搜,夏獵為苗,秋獵為狝,冬獵為狩。邢昺解釋說:此說田獵習武之事也。本爻中的田有禽隱喻周人對商的征伐,大概如同殷紂王被周武王在鹿臺上擒獲一類的事。

武王伐商,說到底是以下反上、以臣伐君的行為,終究有一些名不正、言不順的意味。因此,除了以田有禽加以隱喻、掩飾之外,還千方百計地為自己的行為找借口、依據,因此說利執言,對此《程傳》中一語道破:執言,奉辭也,明其罪而討之。如《秦誓》《牧誓》等篇中,歷數商紂王的種種罪狀,即屬此類。

周武王姬發在周文王的諸子之中排行第二,但因為文王的長子早年被商紂王殺戮,因此姬發是事實上的長子。姬發既然繼承文王之位為王,又以文王的名義伐紂,從宗法制度上來說,理應由武王輿尸。但是武王又是軍中的最高統帥,擔負著指揮軍隊的重任,分身乏術,因此只能由弟子輿尸,負責運載、守護文王的牌位。這樣,就出現了長子與弟子之間在任事上的不當,而這容易使人誤認為是弟子繼承了王位,從而造成對軍隊指揮權上的模糊、混亂認識,不利于戰事,因此說: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兇。又如《象》說:弟子輿尸,使不當也。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上六:周王擁有天命,分封諸侯、大夫。不要任用小人。

大君,指周武王;命,指天命。大君有命,就是說周王擁有了天命。開國,分封諸侯國;承家,分封大夫。小人,有才無德之人,與君子對言。

武王伐紂,一舉推翻商王朝,建立周王朝。周初仍然沒擺脫天命說的影響,或者說有意利用天命說為周代商提供依據和借口,把朝代移革、政權交替歸于天命意志作用的結果,因此說大君有命。戰爭勝利、國家建立后,論功行賞,分封功臣,根據功勞的大小,或分封為諸侯,或任命為大夫,因此說開國承家。奪取政權不易,但鞏固政權、治理國家更難,用人得當與否是至為關鍵的因素之一,尤其不能任用那些有才無德的小人,因此說小人勿用,《象》說小人勿用,必亂邦也。《周書•武成》中載有這樣的話:列爵惟五,分土惟三。建官惟賢,任事惟能。可與本爻爻辭相互印證。

由上可見,《師》卦爻辭與《周書》中記載武王伐紂前后的一些內容非常相似、相關,這說明《師》卦不是泛泛地談用兵作戰,應該就是武王伐紂的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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