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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設卦觀象系辭焉而明吉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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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設卦觀象,系辭焉而明吉兇。

圣人設卦觀象,系辭焉而明吉兇,剛柔相推而生變化。是故吉兇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憂虞之象也。變化者,進退之象也;剛柔者,晝夜之象也。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樂而玩者,爻之辭也。是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是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

這一句表面文字很簡單,但實際有不少可爭議的地方。首先,圣人指誰?第二,設卦的設字,應怎樣解釋才合理?先看設字,它有兩個意思。第一個是創設,即是說第一次創立、第一次發現。第二個意思是陳設,陳設就是將各樣事物陳設、排列出來,讓人看到。假使用第一個解釋創立的話,圣人應該就是傳說中的伏羲。

各位注意,伏羲即是包犧。包,讀如庖,寫作庖亦可。因為在古代,同音字往往可以假借。特別是今天大貴古書的出土,從中可以見到抄本常用同音字來取代,例子多不勝數。由此可知,古人的抄本有很多錯字和別字。為何伏義即是包犧?因為根據人類聲音的變化,包是h聲母,庖是P聲母(b的送氣音),伏是f聲母。古音聲母b、p、V后來會變成f。在中國古代的文字中,有眾多的例子可以證明。如恢復的復字是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復的聲符(即得聲音部分)是復,與鰒魚的鰒字,剛愎的復字,聲符相同。鍛音撲,是P聲母,今讀如鮑魚之鮑(b聲母),為何復字讀作f聲母?另外,剛愎自用的愎字,亦讀作畢。同一個聲旁,為何這個復有不同的讀音?這顯示出聲母h、P和聲母f的古今音變化。外國也是一樣,拉丁文父親叫作pather,英文叫作father。甚至中古時候的法文與現代的法文,這種情況都非常明顯。所以古音h、p、V聲母后來多有變為f聲母的,可能由于發b、P、V聲母發音重,很是費勁,但發f音則很容易。人總是怕辛苦的,所以中國人和西方人都有把b、P^聲母改為f聲母的現象。伏羲和包犧就是這樣的一個例子。

傳說中,伏義創設三畫的八卦,而重疊為六十四卦的人是誰?古人的說法很多。魏晉時的易學大師王弼說伏義創八卦,再重香成六十四卦。東漢末年的經學大師鄭玄則說重卦的是神農氏,晉朝時的孫盛就說是夏朝治理洪水的大禹,西漢的偉大歷史家司馬遷則說是周文王。古代一般相信并接受周文王重卦的說法。因此,說到誰創卦的問題,要看采用哪家說法。而最普遍的說法有兩個:伏義和周文王。

一說到伏義創卦,注解家就想到《系辭傳》說伏羲仰觀天象、俯察地理和草木鳥獸,甚至是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下傳》),然后創設八卦。因此,當他們解觀象二字時,就說這是伏義觀察天地自然之象。但是如果我們細心體會原文,第一章暗中已說到伏羲創卦來自觀察天象,所以形成了卦象。因此接著的第二章,如果說的是伏羲,就應該詳細地說出他如何觀察天象。但是,在后面的文字,卻只是講人事而非天文地理。因此由緊接在后面第二章的文字,就可推論而知他不是仰觀俯察的伏羲。

此外,如果他是伏羲的話,文字的第一句就應該是圣人觀象設卦,先觀察大自然的象,然后創立卦。既然現在是設卦觀象,文意是已有了卦,然后根據卦以觀卦中之象,因此指創設卦的圣人是伏羲這個解釋就不太合殫了。反而說圣人是周文王和周公就合理得多。但是古今中外注解這一章的注解家,估計百分之八十以上,都解作是伏羲觀察自然之象。

但是仍然有百分之二十的古代注解家思路清晰,指設卦的設字應解作陳設。例如清代順治年間的《日講易經解義》,它實際是對《易經》的詳細解釋,逐日講解給君主學習的,有關這句,這本書明確地說出了圣人就是周文王和周公,設就是陳設的意思。上一章講伏羲創卦,這一章則講文王根據卦找尋卦象,在卦象中,推出人類的各種事物。這是正確的。這一本書寫得相當不錯。為何官方所定的書,學者很多都忽略不提?原因在于官方的書,是多人合力寫成的。它將所有特殊的見解剔除,要講最普通、最為人所承認的見解,故無獨特的說法。它只供給讀者一個基礎的、大多數人比較承認的說法,較為平庸一點。但它沒有異端邪說。其實,是否每本書都要有獨特的說法才算偉大?對初學者來說,教科書是否應該本本都是獨特之見、或是采用人人公認的說法?明白了這一點,就知道凡是初學《易經》的,從官方的教科書入手是最聰明的,先奠定一個安全妥當的基礎,將來再慢慢吸收獨特的見解也不遲。故唐初的《周易正義》是朝廷集群力編撰的,但一直到現在仍然是權威注本。

清朝有三本官方所定的注本。《日講易經解義》是順治時的注本。接著是清圣祖康熙時李光地等編的《周易折中》,這是一本非常好的書,但清朝學者提到的不多,一直到民國初年才有學者錢基博在他所寫的《周易解題及其讀法》(商務印書館出版)中加以推薦。到了今天,國內才大力推薦這本書。第三本是高宗乾隆時所編的《周易述義》。《折中》包羅各家之說,極為詳盡。《述義》則極精簡,每個字都要慢慢斟酌它的意思,同樣很精彩。三本之中,順治這本略差一點,但另外的兩本就寫得很好。

現在的學者有沒有提出文王(或周公)陳列諸卦以觀卦象這說法呢?至少有一位,這是去世多年的國內學者徐志銳。他在《周易大傳新注》(齊獸書社,一九八六年版,頁四〇七),說這個觀象不應是觀天地自然之象,但他說得不夠清楚。他很有分析能力,覺得這一句不應該解作伏羲仰觀俯察,這是對的。第二章應是指周文王和周公在有了卦交符號之后,創立卦辭和爻辭。傳說中,真正創立《周易》系統的作者就叫作圣人;而當后圣(古人說是周文王和周公,但今人則以為不是)將古代的卦爻的符號排列在一起,經過綜合分析、細心研究后,就加上了卦辭和爻辭。

觀象的觀字,可讀作灌音。今天慣讀為官,或許不太對。象就是類似的意思。某某東西與某某東西很類似,就叫象"。故卦象最初一定有具體亊物作為它的藍本,然后用符號來代表與它類似的事物。因此,由類似變成了象征性。所以凡是象,一定是有某一具體的事物,那事物人人明Cl。如果是具體的物件,當然是有具體的形狀。因此,象的第一個意思是具體事物形狀的反映。這可能是伏羲時代或古代最初象的意思。但是進一步,隨著《易經》哲理的發展,至少到了春秋時候,甚至更早,已將具體的象慢慢提升到抽象的層次,并一直深化下去。因此,最遲在春秋時代,卦象已有象征的意思。例如今天所說乾卦是健、坤卦是順,這些性質最低限度在周初已有。它們再迸一步就變成了類象。任何事物都可以歸類,例如將天地事物歸成八大類,分別屬于乾、坤、展、巽、坎、離、艮、兌等。籠統一點則分成陰陽兩類;而復雜一點則分成六十四類。由于采取同類事物都有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特性規律作為歸類的基礎,亊物就由具體變成抽象、變得注重它的性質和規律。于是《易經》的象,就由具體、特殊事物的類似象征,發展到變成了最深奧、最難明之理。理即道,即性質和規律。正是因為這些象變成了規律、變成了一個類劃的性質,那我們便可利用這規律或性質作為我們判斷引申、歸納發揮的基準。然后我們就能用有限的理,解釋無窮的事物。這樣《易經》才能成為一本偉大的書,否則它只不過是高級的黃大仙靈簽而已。

重要的是,它說出了細心觀察卦象,通過六爻所象征的剛柔、它所在的不同位置和發展的順逆及各爻相互之間的關系,包括時間、位置、乘承、比應、順逆等的道理,來體會抽象的符號有什麼跡象可以

象征人類行事的得失吉兇。于是經過細心分析研究,將卦象中間所蘊含的意思系辭焉。系指連接在一起,系辭就是指在這個卦或爻的下面,連系或加上文辭。而明吉兇,來說明這個卦或爻所指示的未來的吉或兇。

前此所說的虞翻,在他注解的《易經》古本中,說在正文中應加上悔齊二字,即全句作系辭焉而明吉兇悔吝(見陸德明《經典釋文》)。因為下文有悔齊者,憂處之象也,似乎加上這兩個字,照顧更周密、更合理。但陳鼓應教授則認為根據文字的排比,寫成悔吝兇吉更合理。這想法很好而且合理。但是,馬王堆出土的帛書《系辭傳》,同樣沒有悔吝二字,可見并不是遺漏,只是由于古人行文省略所致,當他說到吉兇時,其他較小的吉兇如悔吝等已包括在內,故不用提了。今天二十世紀,受到西方科學思想訓練的人講求精密,覺得加上悔吝二字,行文就更精密了。但我們不能要求兩千多年的古人和我們一樣精密。故我們尊重原來的版本,不補回這兩個字。當然,站在今天的觀點,補回也可以,悉隨尊便。

圣人設卦觀象系辭焉而明吉兇。

這句話從表面上看很好懂,設卦就是圣人設立了卦,觀象就是觀察卦的象,系辭焉就是加上文字說明,這些最后都說明吉兇。其實,對于設卦、觀象、明吉兇,還需作進一步解說。

首先說設卦。卦當然包括八卦與六十四卦,這是第一點。第二點,這個卦是《周易》的卦,而不是《連山》、《歸藏》的卦。《周禮》說《連山》、《歸藏》二易:其經卦皆八,其別皆六十有四。雖然《連山》、《歸藏》也有卦,但在這里,孔子是說《周易》,不是說《連山》、《歸藏》。

其次說觀象。觀象是圣人觀象。象是《易》經犖.的象,是卦的象。但怎麼觀象?這里還有些問題,應該講一講。要講清這個問題,我想引兩條材料來加以說明:一條材料在《說卦傳》串.,另一條材料是王弼《周易略例•明象》。

《說卦傳》說:乾健也,坤順也,震動也,巽人也,坎陷也,離麗也,艮止也,兌說也。又說: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巽為雞,坎為豕,離為雉,艮為狗,兌為羊。乾為首,坤為腹,震為足,巽為股,坎為耳,離為目,艮為手,兌為口。

乾健也,坤順也等等,講的是八卦的性質。乾性質是健的,坤性質是順的,等等。乾健也等,用的是也字,也是是的意思。乾健也,意思是說乾就是健。這表明八卦的性質是不變的。

乾為馬,坤為牛等等,講的是八卦的取象。在某種情況下,乾可以取象為馬,坤可以取象為牛,等等。乾為馬等,用的是為字,為是做、化的意思。這表明八卦的取象是可變的,不是一定的。

用八種動物來區分,乾可以表示馬,坤可以表示牛;以人的身體部位作比方,乾就可以為首,坤就可以為腹。而且,乾還可以為父,可以為君,等等。總之,隨著情況的改變,八卦的取象就不同。漢人講《易》,由于不知道《說卦傳》講八卦取象用為是表示可變的這一點,因而產生了定馬于乾,案文責卦的錯誤。王弼《周易略例•明象》批評漢《易》說:觸類可為其象,合義可為其征。義茍在健,何必馬乎?類茍在順,何必牛乎?爻茍合順,何必坤乃為牛?義茍應健,何必乾乃為馬?這個批評是正確的。

觀象的象,是指八卦的取象,它是可變的,不是一定的,這一點必須明白。

再次說明吉兇。《周易折中》引《朱子語類》說:《易》當初只是為卜筮而作,《文言》、《彖》、《象》,卻是推說作義理上去,觀乾坤二卦便可見。孔子曰‘圣人設卦觀象系辭焉而明吉兇’,不是卜筮,如何明吉兇?我認為朱熹這話是錯的,應加以批評。古人說:狂者東走,逐者亦東走。意思是說,瘋子朝東跑,是瞎跑,無明確的目的;追逐的人朝東跑,是要找瘋子,有明確的目的,同是向東跑,差別非常大。同樣,《周易》雖然也卜筮,但卜筮只是形式,它與求神有木質不同。《周易》問的不是上帝或神,而是辯證法。光看問吉兇,不看問的是誰,這是不對的。朱熹把《周易》看成是單純的卜筮之書,很能迷惑人,對此,我們要予以揭露和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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