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二婚配偶跟子女繼承權,大家都知道,有人問再婚夫妻的遺產繼承,另外,還有人想問二婚夫妻財產前妻子女可以繼承嗎,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我是二婚,我死后婚前財產配偶和他的子女有繼承權嗎,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再婚夫妻的遺產繼承,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二婚配偶跟子女繼承權
1、二婚配偶跟子女繼承權:再婚夫妻的遺產繼承
這種情況可能有三種分法,1,籠統的將年后置換的房屋認定為A與B的共同財產予以分割,B女的子女因與A男并未形成撫養關系,對A男的遺產沒有繼承權;2,置換房屋因系A男的婚前財產所轉換,仍是A男的單方財產,B女及A男的子女按份享有繼承權;3,置換房屋前的價值部分屬于A男的婚前財產,置換后的增值部分屬于A男與B女的共同財產,將A男婚前部分與增值部分的50%累加屬于A男的遺產,由B女和A男的子女按份繼承。另外,如果B女先去世,按以上原則其子女對其名下份額有繼承權。
2、二婚配偶跟子女繼承權:二婚夫妻財產前妻子女可以繼承嗎
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關于繼子女的繼承權問題,對于合繼承權條件的子女享有繼承權。
具體情況如下:
(一)、前夫或前妻的子女與繼父或繼母長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實上的扶養關系,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與生父母子女關系相同,互有繼承權。
(二)、生父母再婚時,子女已長大,分居另過或者其生父母再婚后,繼子女并未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扶養教育。繼子女對繼父或繼母沒有盡過什麼贍養義務,沒有形成扶養關系,彼此之間也就不存在繼承權問題了。~到底。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遺贈撫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后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根據親屬關系的遠近確定的順序。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囑扶養協議的效力,其次是遺贈,效力的是法定繼承。
3、二婚配偶跟子女繼承權:我是二婚,我死后婚前財產配偶和他的子女有繼承權嗎
二婚死后婚前財產配偶有繼承權、父母、子女也有繼承權,對方的子女要看具體情況。
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屬于這一方的個人財產,在其去世后,作為他個人的遺產發生繼承,有遺囑的,按照遺囑,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
配偶有繼承權,他的子女是否有繼承權要看情況而定。如果形成養子女關系的就有了繼承權。
判斷是否屬于婚前財產的關鍵在于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實際占有該項財產,其性質屬于婚前個人財產。
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后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后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為一方婚前財產。
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份額的分配
《繼承法》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我是二婚,我死后婚前財產配偶和他的子女有繼承權嗎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調解會調解或者向提起訴訟。
以上就是與再婚夫妻的遺產繼承相關內容,是關于再婚夫妻的遺產繼承的分享。看完二婚配偶跟子女繼承權后,希望這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