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不允許結婚的條件,大家都知道,有人問結婚的條件是什麼,不能結婚的條件有哪些,另外,還有人想問不允許結婚有哪些情形,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禁止結婚的條件包括哪些,下面就一起來看看結婚的條件是什麼,不能結婚的條件有哪些,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不允許結婚的條件
1、不允許結婚的條件:結婚的條件是什麼,不能結婚的條件有哪些
《民法典》千零四十八條規定: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2、不允許結婚的條件:不允許結婚有哪些情形
禁止結婚的條件包括哪些
3、不允許結婚的條件:禁止結婚的條件包括哪些
《民法典》千零四十八條規定: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4、不允許結婚的條件:規定什麼樣的情況下不能結婚?
《民法典》千零四十八條規定: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5、不允許結婚的條件:哪些情況不能結婚,禁止結婚的條件是什麼?
《民法典》千零四十八條規定: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6、不允許結婚的條件:哪些情況不能結婚,不能結婚的條件是什麼
《民法典》千零四十八條規定: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7、不允許結婚的條件:規定哪些人不可以結婚
現在的年輕人,不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認為“我的婚姻我做主”。但是結婚是不是“愛情大過天”,僅僅互相喜歡就行了呢?答案是否定的,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結婚條件包括積極條件和消極條件。積極條件包括: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消極條件是指禁止結婚的條件,包括:(一)有配偶者;(二)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三)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合上述條件的,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完畢!依據:《中國婚姻法》第六條法定婚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中國婚姻法》第七條禁止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不準結婚的條件。
8、不允許結婚的條件:婚姻法規定哪些人不具備結婚的條件?
9、不允許結婚的條件:新婚姻法規定結婚的禁止條件有哪些
《民法典》千零四十八條規定: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規定哪些情況不能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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