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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等命的八字:正官格取用的詳細解讀

解夢佬 33 0

  正官格取用,必須按照一個特定格局的喜忌需要,來確定大運喜忌,盡管都是正官格,但由于其干支組合,和干支位置的不同,其中身弱身旺,官旺官衰,各有不同,對于行運的要求,也就各有所別。以正官格取財印為用為例,如果身輕官旺,則要用印以化官生身,大運則要行印縫之旺鄉;如果身旺官輕,則又要以財生官,大運又要行官之生地;格局喜忌不同,大運就自然有所不同。正官格取用中,至于官印并用,或財官并用,雖說是兼而用之,但亦有主有輔,并不能相提并論,一視同仁的。身稍輕則取印授助身,即以印為主,以官為輔;官稍輕則取財助官,即以官為主,以財為輔。然而如果財印并透于天干,則又喜行官殺大運,因為財能生官殺,官殺泄秀于印縫,一氣相通,此則官殺生印,貪生忘克,而不克身。至于官星既然透出干頭,大運再遇合官、雜殺、重官,或地支見刑沖,皆為官格所忌。如果官星藏于地支而不透,則下等命的八字忌地支之會合刑沖。

  正官格取用中,身旺官弱,大運要以財生官者,如《千里命稿》所列一命例:辛卯、癸已、丙午、丙申,丙火生于已月,坐下午火,坐刃逢祿,喜官殺以制之。而四柱見癸水官星獨透,然癸水休囚,雖有年辛,時申為助,仍嫌其弱,。只是尚有淵源,可取之為用。但嫌其衰弱,不足以制旺火,須大運行財旺之地,助官為用,此為用財生官,大運喜行財運之例。如又一命例,乙卯、庚辰、丙子、丙申,丙火日主生于辰月,年干透出乙木,似可取印縫為用。然年乙月庚相合,乙庚貪合忘用,只可另取用神。而地支申子辰三合水局,動而既能為用,日支子水,取為丙火之官星。全局除年支卯木,再別無生扶,身弱不勝財官,只有大運行印授生旺之地,方能化官而生身。以上就是正官格取用的詳細解讀。

  正官格行運,只喜向祿臨財坐印,要以日干的強弱,官星的衰旺,決定取運的走向。行印鄉,叫做逢官看印;行財地,叫做財旺生官;行官運,叫做官下等命的八字臨旺地;運到臨官、帝旺之地,叫做身臨祿旺。比如原局有印,要看官印的輕重,日干的強弱,以及所行的大運。身弱印輕,要補其印;身旺官輕,要補其官。如果行傷官運,克傷官星,叫做背祿;行身旺運,劫剝財星,叫做逐馬,皆為背運,不吉。如行運七殺之地,叫做殺來混官;行墓庫運,叫做官星入墓。非正官格行運為所喜。

  正官格行運,取運之道,雖然有一定得規律,但卻沒有一個固定的程式,命局千變萬化,大運亦隨之變化萬方,一個八字,有一個八字得干支組合,就有一個八字所附加的大運,其中道理,十分奧妙,而判斷大運的方法也十分靈活,我們能夠討論的,也只是一個概括性的原則。八字的吉兇,在于喜忌,有用神,則必須有喜神,否則孤用無輔,用神無力,或者容易受到傷害,也不能成為上等命造。又格局除用神、喜神之外,還有忌神,忌神在一個格局中能起到破壞作用,正官格行運,所以是不愿意碰到的,如果遇見忌神,又希望有制伏之神,達到起死回生,轉危為安的效果。

  但在八字預測命局中,用神、喜神、忌神,是固定的,還有一種稱為閑神的,則不是固定的,是一個變化非常復雜的因素,時而可以助喜、助用,換一種情況,又能反過來資助忌神,所以就造成了八字變幻無窮,又千姿百態的狀態。正官格行運中,如身旺官輕,用財生官,正官則為用神,財則為喜神也,傷官能傷克官星,為忌神。而閑神之夾雜,則不是一定的。其中的核心原因是天干的組合,地支的位置,由于天干、地支的組合和配置的變化,從而造成命運貧賤富貴千差萬別的區別。大運就是參與干支組合變化的一個重要因素,所以大運對于格局的影響,不可不認真研究。以上就是正官格行運喜忌詳解。

  命理用神是八字預測實踐的核心,在《淵海子平》的評注中有“用之為財不可劫,用之為官不可傷,用之印緩不可壞,用之食神不可奪”的說法,其核心就是“用”,也可以簡單的理解成現代我們所說的用神,推測命運,應該重視用下等命的八字神,不可專看四柱八字本身的旺衰,也不可專以財官為重。用神怎么用?在推測命運時,必須深刻了解五行的盈虛進退,化育流通。五行生合化育刑沖克害的原理,可以用順逆的方法來解說,但并不是簡單地將生當做順,將克當做逆,將合化當做順,將刑沖當做逆。而要根據命局的需要加以運用,適合生的讓它生,適合克的讓它克,不適應生的讓它生,不適應克的讓它克。此為用神之善用也。

  命理用神找到之后,接下來就是“理會”,“理會”,指理解、注意。子平之法,就是星命之學,其原理主要是四柱五行。這句話里,“理會”是指觀察四柱五行的旺衰,探究四柱五行的順逆,審視四柱五行的進退,論證四柱八字五行的喜忌。如任鐵樵所說的“財可養命”,不是簡單地擁有財富就能滋養生命,如果人“財多身弱”,不能勝任強勁的正財之力,那么財反不能為己所享,淪為富屋貧人。又如“官可榮身”,如果人“身衰官重”,日主不能勝任官星,終官不能榮身,反而官鬼互置,這個人的命格就轉化成短命位卑的命格,不會飛黃騰達。以上就是推測命運、命理用神的解釋。

  正官格忌見傷官亦忌混殺,被稱之為傷官見官或官殺混雜然而如果四柱干支配置適宜,則可以轉敗為成。如正官星見傷官,官星可以化印,然后成傷官佩印之格;或官星亦可以化傷,亦可成傷官佩印,輾轉有情,格局愈顯奇特,成大富大貴之造。正官格如見七殺混雜,亦要看原局配置,或去官留殺,或去殺留官,如甲木日主,見辛為官,見庚為殺,若原局有丙,或歲運見丙,丙與辛合,此為去官留殺;或者原局有乙,或者歲運逢乙,乙與庚合,此為去殺留官,干頭取清,用神得用,由敗而成者,亦可為上等格局。正如原文所說:遇傷官在于佩印,混七殺貴乎取清。

  有關正官格,見傷官、七殺的命例,如原文所列宣參國命造,己卯、辛未、壬寅、辛亥,壬水日主,生于未月,未藏己土、乙木、丁火,年干透出己土,為壬水官星,月令有用月令取,己官透干而用清,為正官格。然而地支見亥卯未三合,日支見寅,支全木局,地支因合而動,為壬水傷官,為傷官見官。己土官星雖生于未月土旺之時,然官星坐卯臨辛,卯克辛泄,官星無氣,不能為用。天干透出辛金,可以護官,己土生金,己官之氣,盡泄于辛。正官格化為傷官格,傷官得令與未,亦可成格,傷旺泄秀,支會木局,傷官畢竟太旺,兩辛解之,用印去傷之有余,遇傷而轉為傷官佩印格。雖然官星清透,亦不能以之為用,全局的關鍵,在于印而不在官。又如李參政命造,庚寅、乙酉、甲子、戊辰,甲木生于酉月,酉中本氣辛金,為甲木官星,但年干透庚,則以七殺論,不能再以官星看了。

  《子平真詮》在前面“論喜忌干支有別”一文中說:“譬如甲用酉官,逢庚辛則官煞雜,而申酉不作此例。所以透庚逢酉,不為庚金混雜看,而以庚金逢刃,見乙合庚以合殺為貴論。正官格的解釋中,而如徐樂吾所說,乙庚之合,則緩其相克之勢,所謂“甲以乙妹妻庚,兇為吉兆”。甲木日主通根子印,子與辰相合,辰財化為水印,以印化殺,用亦在印,酉官有戊土財之生、水印授之化,氣勢流轉,格局因合而清,亦是雜殺而取清。

  正官,又名祿神。取其陰陽和合,相制為用,以成天地之道。官者,管理的意思,以其能制我而為我所用。如甲見辛,乙見庚之類。取正官之法,先看月令,然后再看其它干支,只取一位,多取不宜。因月令為當令之氣,氣勢旺,如能以月令取格者,則再不可它取。如甲日生酉月,乙日生申月,丙日生子月之類,都為正氣官星。再見天干透出官星,如甲日生申月天干透庚;乙日生酉月天干透辛;辛日生寅月,天干透丙,為干透支藏,其它干支不宜再見。如果月令無官,天干有官星透出,只要通根有生氣,也可以取為官星。正官格喜身旺,印綬、食神、以財為引。忌身弱,偏官、傷官、刑沖、泄氣、貪合、入墓。

  經云:明干有氣明干取,明干無氣暗中取。如果雖然天干無氣,引歸到地支,卻為祿旺之地,或者有生扶,或運行得地,也不減月中官星的作用。官星通根得令,日主健旺,財印兩得相扶,四柱中不見傷官、七殺,大運再引至官鄉,就是大富大貴的命了。如見刑沖破害,傷官七殺,貪合忘官,劫財分福,均為破格。比如甲木生酉月為正官,見卯為沖,見酉為刑,見午為破,見戌為害,見丙為合,見乙為劫,見丁為傷,見庚為七殺混雜,均為不純。四柱官星純一,五行平和清粹,方能以正官論。如果四柱中有所忌之物,用克合去之,也不會純粹。命局中見正官,又有財星滋扶,大運非行身旺之地才會發達。命局中有一兩個官星,無財有印,身弱亦無妨。如果四柱喜用皆不得用,就需要看流年大運的向背,財官的旺地如何。

  正官格行運,只喜向祿臨財坐印,要以日干的強弱,官星的衰旺,決定取運的走向。行印鄉,叫做逢官看印;行財地,叫做財旺生官;行官運,叫做官臨旺地;運到臨官、帝旺之地,叫做身臨祿旺。比如原局有印,要看官印的輕重,日干的強弱,以及所行的大運。身弱印輕,要補其印;身旺官輕,要補其官。如果行傷官運,克傷官星,叫做背祿;行身旺運,劫剝財星,叫做逐馬,皆為背運,不吉。如行運七殺之地,叫做殺來混官;行墓庫運,叫做官星入墓。

  經云:“背祿逐馬,守窮途而西惶”。又云:“官殺混雜,不貧則夭;旺殺投墓,住壽難延”。另外,生旺之官,再臨七殺旺鄉,日主力不勝任,官變成鬼,旺處必傾,多至災夭。需有制或有合,方能主吉。如日主自身乘旺,如甲寅、乙卯等日,若再有寅卯生助,官星雖重,也不為害。古代的命學著作,對正官特別看重,但在實際推命中,大富大貴者,往往并不一定是以正官為用。

  凡四柱八字都有五行生克制化,刑沖會合,這種八字格局分析內部的五行之氣的運動,必然帶來格局的變化。而此種變化,有為格局所喜,有為格局所忌,所喜者為成,所忌者為敗。或如成格者,又因為地支藏透,或刑沖會合的原因,轉而敗者,必是轉喜為忌;而敗格,又因為地支藏透,或刑沖會合的原因,轉而為成者,必是轉忌為喜。正如徐樂吾所說,“成中有敗,必是帶忌,忌化為喜,則因敗而得成矣。貝史中有成,全憑救應,救應化為忌,則因成而得敗矣。”然而成與敗的標準,是看否合于日元之需要,方能判其成敗。

  八字格局成敗的分析標準,在于五行的中和平衡,強者宜抑,弱者宜扶,抑之扶之,便歸于中和。而所謂反生反克,抑揚進退,顛倒陰陽,妙緒無窮,也無非使其合于中和。如春木,喜丙火,木可脫胎,此以泄為生;印綬多,陰濃濕重,木根腐朽,木亦枯搞,此以生為克。秋木生氣下斂,外象枯枝落葉,窒息生機,所以秋木喜金克伐,以殺為生,此皆五行之變。五言獨步云:“有病方為貴,無傷不是奇”,張神峰所謂“病重得藥,是大富大貴之人;病輕得藥,是富貴之人;無病無藥,是不富不貴之人”,此偏激之詞。八字格局分析中徐樂吾認為:“八字以中和為貴,有病有藥,仍歸中和,病藥之造,優劣吉兇易見,但運程只能一路,喜東南必忌西北,行到逆運,一落千丈,若中和之造,順運固美,逆運亦無大忌,平穩無波,順運進展,逆運安享,少大起大落。孰優孰劣,各人主觀不同,未可視為定論,至于貴之高低,富之大小,另有合其中原理,須仔細體會,閱歷既多,自能知之,非文字所能達也。”

  但八字格局的高低,人命的富貴貧賤,根據每一個人的價值觀的不同,各有所異,也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張神峰認為,真正好命的人,是經過痛苦的磨練,等到行運去其缺點,達到光輝的人生,成為大富大貴之人。而徐樂吾則認為,好命的人,是一生無大起大落,能平穩度過的人。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中國人傳統的價值觀,講究的則足妻財子祿無缺,福壽康寧齊全的人,才是命好的人。所以命貴中和,是為常理,但蕓蕓眾生,格局千千萬萬,形態各異。而所謂用神因成得敗,因敗得成,成敗救應,皆因日主需要而斷,為日主所喜者為成,為日主所忌者,則為敗。

  八字格局的高低,是命理學中很難掌握的一個課題,前面所論述的有情無情、有力無力來判斷格局高低,只是判斷格局優劣的一般原則,而影響格局高低優劣的因素比較復雜,也并不是僅僅用有情無情、有力無力所能概述的。比如還有四柱干支的天地覆載,進退消長;格局用神的清濁純雜,真假和悖;流年大運的陰陽剛柔,五行順逆。

  宇宙是一個大人身,人身是一個小宇宙,八字易象,就是一個人生命現象的信息載體,它的的變化也是十分復雜,難以掌握的。正如原文所說,“或一字而有千鈞之力,或半字而敗全局之美”,并不能通過一篇文章,幾個命例所能掌握和應用,貴在細研命理,多看命例,持之以恒,必有所獲。分析八字格局高低時,也并不是沒有規律可循,其總的原則,正如陳素庵在《命理約言》中說:“淺而易見者小,深而難測者大;清而有情者貴,濁而無氣者賤;純粹中和者貴而安;奇怪偏駁者貴而危”。以上幾點對八字格局高低的影響的幾個因素。

  八字用神者,日主之用神,用神的配合輔佐,全在合于日主之需要。只有合于日主的需要,用神的作用才能顯示出來。合于需要,傷官可以見官,財星可以破印,梟神可以奪食;然而如果不合于需要,皆可害物傷身,財官雖美,可以破局;食神可以生財,但亦可以致貧;殺刃可以顯威,亦可招災殃。

  用神者,是隨八字格局變化而有所不同,隨配合需要而生,其作用就在于能為日主所用。如何取用神?就以扶抑用神而言,或扶日元而抑月令,或扶月令而抑日元。同為用扶,又有用印綬和用比劫的區別;同為用抑,有用官殺克制和食傷泄秀之分。旺則抑之,旺之過剩,如從強從旺者,則宜順其氣勢,反宜扶之。弱則扶之,過弱則不可扶,反宜抑之,如從財從殺之格。旺之極者,如抑之,反激其旺勢而有害,反不如順其旺勢而扶之;弱之極者,扶之,不僅徒勞無功,反而增其不吉,則不如從其弱勢而抑之,此顛倒之妙用。用有種種不同,關鍵是一個用字,核心是要得其所宜。能得其所宜,又有力、有情,就為格之者;少有不足,則為格之高而次者;如不能得其所宜,則低而無用者。

  八字格局取用神時,如月令印綬,以七煞為用,以印綬生身,本為貴格,但若身強印旺,則不需印縫再來生身,用殺反而生印,殺印兩者皆失其用,致使日元旺極無泄,身旺無依,反為日主之害,因不合于日主需要,有情反為無情,所以原文稱之為偏之又偏。如壬水生申月,天干透庚,印綬為用,本以七殺可以制身之旺勢,但地支又見亥子,日主本以身旺,不需要印綬再生,而見戊土七殺反生庚金印綬,此生之無情,所以反為下等八字格局,一無可取,所謂只旺得一個身子,除身旺體健外,妻子財帛,皆無其份,其為貧夭無疑。

  八字格局變傾聽中,如傷官佩印,傷官可以盜泄日主元神,如果身弱,用傷則必須佩印,借印綬以滋身制傷而得其中和。但若身旺而傷官淺,傷官本已不足以泄日主之秀氣,已無佩印之必要。再用印生,傷淺而加以印重,傷官被其克盡,印綬則變為破格之忌神,亦為無情。又如月令七殺,又見食神旺而制殺,則必要身強,方能制煞為權,化殺為用。但若日主無根,則泄交加,日主不能勝任,又不能從,七殺、食神皆不能為日主所用,反為所忌。八字格局變化中或如身強而比劫重,如用財則必須有食傷之化;或有官煞制比劫以護財,但若財浮露無根,則被比劫爭奪殆盡,比劫有力而無情,財星有情而無力,或天或貧,是因比劫、財星皆不能為日主所用之故。

  八字算命中,八字命盤及格局分析,八字格局有者,有次高者,所謂有次高者就是帶有瑕疵的八字格局,而所以不能成為的八字格局,是因為有力與有情之中,定有的瑕疵,太過與不及,皆可造成局中帶忌,或情之不深,或是力之不足。

  如甲木生于酉月,以酉中辛金為官,四柱透出丁火,為甲木傷官,能傷甲木之官星。此以丁火為忌,必要去之。去丁之法有二,或用壬合丁而去之,或用癸克而去之,都可以達到去傷護官的效果。然而克和合性質的不同,效果亦有所區別,壬合,為去之無形,且丁壬有化木幫身之益;癸克,不過用強去之而己;制之以威,不如化之以德。制者,是有情而非情之至;化者,可以化忌為喜,為情之極至。壬癸雖同為去傷護官,但由于“有情”層次的不同,而八字格局的高低檔次亦有所別,所以用癸不如用壬。又如乙木生于酉月,四柱天干又透辛金,為乙木七殺。七殺喜有食神制伏,如身強而食殺并旺,為合格。或身強殺弱,或殺強制弱,或殺強身弱,身、殺、食有一稍微力量不足,或過于旺盛者,皆非全美之造,必須要運歲補其不足,方能發達。如殺強制弱,須行食傷運以助制殺之力;丁旺辛而弱,則要行殺旺之運,以助辛金之力;但如果辛丁并旺,而乙木日主弱者,必要行寅卯祿旺之運。如若不逢佳運,是有力而力量不全,不能補其所缺,則依然有所不足,不能成為的格局,只能為格之次高者了。

  八字命盤及格局分析,如前面所列閻錫山八字命盤:癸未、辛酉、乙酉、丁亥,辛金七殺,有丁火為制,制伏有力;而商震八字命盤:戊子、辛酉、乙未、丙子,辛金七殺,有丙火為制;又陸榮廷八字命盤:戊午、辛酉、乙卯、丙戌,亦為辛金七殺,用丙火為制,但丙火逢辛反怯,不如丁火制辛有力,所以商震、陸榮廷兩造,不及閻錫山造,因而商震、陸榮廷兩人,也沒有閻錫山發達榮顯。

  正財格,為八字格局中的一個主要格局。凡正財格,如日主旺,有傷官、食神相生,為上格,關于正財格,《元理賦》云:“凡大貴者,用財而不用官”,食神、傷官,為財之根,用神有根,為善之善者。身旺用財,宜于食傷;身弱用財,則要佩印;財食格則勝于財星佩印格。至于身弱用財,而用劫財分財助身者,乃不得已而為之。如果身弱用財,則要有印滋身,因財能傷印,所以凡用財以印生身者,還要財星不能傷印,如若傷印,則為破格。但財格亦有一大忌,就是怕劫財爭奪,如見劫財,亦為破格。

  正財格中,如果身弱財旺,四柱無印綬扶身,為富室貧人,不能為佳,用劫財分財,亦可為一用。或見七殺透出,如若四柱干支配合不當,財生七殺,七殺無制,亦犯格之忌。然劫財能與七殺相合,反有一箭雙雕,兩得其用之利。如原文所說,甲木生于辰月,四柱天干透戊,偏財成格。但又見乙木透出,為甲木之劫財,財星用神被劫財所破,為正財格局所忌。如若四柱又逢庚透出,為甲木七然。雖然煞可以制劫,使其不爭財,而劫亦可以合煞。如果乙木與庚金作合,二者相合,彼此牽制,財格借以不破,使劫不爭財,殺不攻身,兩得其用,此以忌制忌,遂成貴格,亦以其有情論。以上就是正財格的解釋。

  正官格,乃八格之首,所以以官星為用的格局,是經常會碰到的一種格局,如何評斷其格局高低,也是一個學命者經常會遇到的問題。發黃者,煥發,奮發,發達興盛之意,那么為什么官印格不及財官格之發皇也呢?徐樂吾沒有作出解釋。身弱用官,宜于印化;身強用官,宜用財生;此官印格所以不及財官格之發皇也。至于用官遇傷,透財以解者,乃絕處逢生之意。首先說身弱用印格,因為身弱不能任官星之克制,必須有印化官以生身,日主方能任官之克制,但由于官星被印綬盜泄其元神,用以滋身,官星之氣被泄。而身旺用財生官格,官星之氣不僅沒有泄弱,反而得以生助,所以財生官格要比官星帶印格容易發達。然而官星格忌見傷官,如果四柱傷官見官者,日元既有官星克制,又被傷官泄弱,乃為正官格之大忌。

  正官格中,即使有財星通關,用財可以化傷生官,使傷官不傷克官星,但日主既有官星之克,有傷官之泄,再加財星之耗,而身弱難任用財星、官星、和傷官三者時于日主元氣的消耗,所以反不如官星佩印,不僅可以制傷、護官,還可以滋生日元,一印而三得其用。如果傷官見官,傷官被別干合去,亦為有利。如徐樂吾所舉一例,甲木生于酉月,天干透出辛金,為甲木之官星,又見丁火傷官,則官星被傷。但四柱見壬,有壬與合丁,壬水不但合去丁火傷官,丁壬又合而化木,資助日元,化忌為喜,是為有情。即使丁壬合而不能化水,但傷官被合而去之,也能為佳造。以上就是正官格的解釋。

  關于四柱格局,是用來學習研究八字命局的一種方法,并非就是命理學的既定原則或者歸類。四柱格局就如語文里面的語法,所謂“主、謂、賓、定、狀、補”的組合之類,這只是語言的一種規律性的總結,是用來學習研究語句、語言的途徑,并非它就是某種語言的固定的格式。語言、語句本身還是千變萬化的。即便具備有標準的“主、謂、賓、定、狀、補”格式組合,也未必就是非常出色的語言,也未必就能完整出色地表達人的思想意識。

  有關四柱格局中,就如唐詩宋詞,語法不一定能套用,但它卻是的語言。八字命局也是如此,正如《滴天髓闡微》所說,“看命之要,非殺印相生為貴,官印雙清為美也。如顯然殺印財官,動人心目者,必非佳造;若用神輕微,喜神暗伏,秀氣深藏者,初看并無好處,越看越有精神,其中必有玄機,宜仔細搜尋”。以上就是關于四柱格局的解釋。

  什么是格局呢?格局就是八字干支結構的一種分類,凡人出生,則必有八字,凡有八字,必有格局,八字有格局,就如人有姓名,上自達官貴人,下至平頭百姓,無人不有。而八字的分類標準,就是月令用神,比如月令正官,就為正格格,月令七殺,即為七殺格,其它類推。而另有月令無用神可取者,則為外格。格局的分類,與格局高低的判斷,關系并不太大。也不能代表命運的好與壞,同一命局,其間好壞吉兇,會千差萬別。因五行有有太過,有不及,格局則有成有敗,由于其干支構成的不同,致使有貧賤富貴之不等。凡推命,先以月令地支的藏透、刑沖、會合,取出用神,再以用神確定格局,但同為一格,而八字格局命運高低貴賤,貧困壽夭,萬有不齊,從極貴極富,到極賤極貧者皆有,其間道理,真有不可言傳者。《滴天髓》以真神假神,清氣濁氣而分高下,而《子平真詮》以有情無情,有力無力而辮優劣,這些古代命理學家,根據自己得命學觀點,和獨特得視角,提出了自己得學術觀點,對于后人多有啟示,后之學命者,要多看八字,細研命理,自然能神而明之,蟠然會悟,正如徐樂吾先師所說,非文字所能詳說也!

  八字格局名目眾多,而《子平真詮》分為八格與外格兩類。古代命理學家,以月令用神來確定格局,《滴天髓》按照干支構成和組合,以用神的純雜,氣勢的清濁,把八字命局高低貴賤,分成五個層次,“臺閣勛名百世傳,天然清氣發機權”,用神有一種天然的清純之氣,所以為一等命局;“兵權獬豸弁冠客,殺刃神清氣勢特”,用神在清純之中,帶有一種殺刃之氣,因為在純中夾有一種獨特的氣勢,所以為二等命局;“分藩司牧財官和,格局清純神氣多”,在純中混有其它神氣,所以為三等命局;“便是諸司并首領,也從清濁分形影”,純而不靜,在不純中分出清純之氣,所以為四等命局;“滿盤濁氣令人苦,一局清苦也苦人”,用神混濁,雜而不清,或雖然清純,但過于清枯,所以為五等命局。

  生辰八字算命中用神的純雜,是來源于原來命局干支的配合,而純雜的形成,在于天干地支的生克制化,刑沖會合。而通過這種生克制化,刑沖會合的變化,把八字用神的純雜顯示出來。用神純粹者,格局則佳美,主人富貴福壽;用神帶稍有混雜者,則格局欠佳,主人富貴不足;如果混雜,格局則不好,主人困苦壽夭。凡用神越純,格局越佳,主人富貴越大;用神越雜,格局越差,主人命運也越差。因生克制化而純雜者,如甲木生于七月,申金月建,為甲木之七殺,如果身強殺旺,身殺兩停,則需要食神以制之,但四柱不見食神,此雖無生克,但為用神之雜。

  何為八字用神的純雜?因凡身殺兩停者,殺需食制,如果此時四柱見有食神透出,食神制殺,則為之用神純,此因制而用純。或如甲木生于丑月,干透己土,為甲木之財,但遇乙透,則成比劫爭財,此因克而使用神雜。又如甲木以庚金為七殺,四柱為身弱殺旺,又見壬水透出,化庚金之殺而生身,此為化殺生身,此因化而用純,如此之例,枚不勝舉。

  八字用神因會合刑沖而純雜者,如甲木生于申月,庚金七殺透干,甲木以殺為用,但見地支會子會辰,申子辰三合水局,申金七殺化為印綬,而甲木卻身旺,忌見印綬,此則因三合而使用神不純。或若甲木以庚金為用神,但又見辛金透干,為官混殺,此因透而雜,但又見丙火透出,與辛作合,去官留殺,此則因六合而用神純。又如甲木生于酉月,又透辛金,此則以辛金官星為用,而見日支午火,與酉金緊貼,午火克破酉金,但又見時支子水,子來沖午,使午火不能傷酉金,此為因沖而用神純,但若以午火為用,逢子沖,則反以沖而雜了。所以用神的純雜,用神怎么樣?關鍵是看四柱干支的配合,是否合于日主的需要。其例不勝備舉,多看八字。

  在生辰八字算命中,判斷格局高低的過程中,分辮用神的純雜,是難,也顯示推命者學命者的功底。純與雜,是兩個對立統一的概念,相討立而存在,相統一而變化,可以由純而變化為雜,也可以由雜而變化為純,用神的純、、雜,決定著格局的高低好壞,而用神純雜的界定,包括有兩種含義,其一是原局干支結構用神自然純者,或是原局干支自然結構不純,因有救應而純者,皆稱為用神之純。其二是原局干支結構自然不純而雜者,或是原局干支結構為純,,幣被忌神沖克破傷者,皆謂之雜。四柱八字,在錯綜復雜的用神變化中,學者要察其深淺,決其較量,是一件很要命學根底和修養的問題。

  八字格局高低所重者,用神純而要有護衛,不使其受到破壞;用神雜,要有救應,使用神由雜而變純。用神純者,一生平坦無險,富貴通達;用神雜者,一生坎坷不安,非貧即天。《子平真詮》為成敗救應,《滴天髓》為澄濁求清,說法雖異,但道理卻是一致的,純而有力者,則精神貫足,格局佳美,富貴顯達之造;雜而無氣者,則,精神枯搞,格局低下,貧賤夭壽之局。純者忌破壞,轉而為雜,如正官格,身弱喜印忌財,四柱有印而無財,純而可知,自然富貴。但若見財,也不可便以雜論,還要看四柱干支配置,如見財與官緊貼,官與印緊貼,日與印緊貼,則財生官,官生印,印生身,印的源頭更長,反作佳造。但如果財印緊貼,財星破印,則以雜論,非貧即夭之命。用神雜者,喜救應,如日主乘旺,以官星為用,但又見傷官,傷官與官星不和,則為用神雜,而又見財星透出,官與財緊貼,財與傷緊貼,成傷官生財,財又生官,因為有救應而為名利兩全之命。

  八字格局高低中凡用神純者,在四柱五行的生克制化中,氣勢純一,陰陽五行之氣和諧有情,有利于充分的發揮其作用,力量易于發揮,為上等格局;凡用神雜而不純者,則其陰陽五行之氣互相時制,或上下不和,或左右無情,不能充分發揮,能力下降,力量分散不顯,則為下等格局。所以《滴天髓》說:“一清到底顯精神,管取平生富貴真,澄濁求清清得凈,時來寒谷亦回春”,在判斷命局格局高低的過程中,要根據八字喜用神純雜程度的不同,分辮出命運的好壞優劣,吉兇壽夭。

  印綬會劫為印格。如原文所說,丙火生于寅月,而會午戌而化印為劫,但又透甲、透壬,則仍為印綬格而不變化者。如命例:戊午、甲寅、丙戌,壬辰,因為寅中甲木,為當旺之氣,雖然寅午戌三合火局,甲木仍為根旺,壬水生甲制丙,所以甲木仍以印綬格論。又甲木生丙而不制戊土,為食神制殺,因以月令取用,透壬則印有殺生,劫被殺制,而印格亦不變。

  財格化殺為正財格。如原文所說,丙火生于七月,申金月建,為丙火之財。若逢壬透,申為壬水長生,則財能生殺,如果再見戊土透出,戊土為丙火食神,食神制殺,申金用神不變,仍為正財格。如一命例:壬辰、戊申、丙戌、甲午,月建申金為財,年干壬水透出,透壬則水通源而化殺,壬水七殺,有戊土食神為制,仍取申財星為用神,所以此為變不變者之例。

  傷官格變傷官生財格。如癸水生于寅月,月令傷官,四柱天干透出甲木,傷官秉令,如果癸水有劫印祿刃生扶,則可用取月令傷官為用,為傷官格。如果四柱又見丙火透干,傷官則可生財,為傷官生財格。

  如一命例:甲午、丙寅、癸亥、庚申,癸水生于正月,月建寅木,四柱天干甲丙并透,寅為甲木祿地,丙火長生,甲丙有氣,為傷官生財。而癸水坐亥,又逢庚金印綬,得地、得勢,身旺足以任財,格局因變而更為完好,此為變而不失本格者。但忌見傷官透出,如果傷官克破官星,則為破格,但若財星能溝通傷官與官星之情,成傷官生財格亦為美造。

  前面討論了八字格局變之善與變之不善,這里討論月令用神變化之后,不改變其善與不善本質的格局,怎樣看八字格局一般會成為兼格,如月令見財,變成財生官格;或月令見官,變成官生印格;不改變原來格局好與不好的性質。如原文所列舉的財格化財生官格,傷官格化傷官生財格,印格化棄印就財官格,殺格化殺印相生格,食神格化食神制殺格等,都屬于由原來單一用神成格,而通過變化,變成兼格,所以就稱之為變而不失本格者。其實都在變化,只是變化后的格局,沒有失去原來吉兇的性質而已。

  八字格局中的財格變財生官格。原文所說,辛金生于寅月,寅中甲木秉令,為辛金正財。但以月令財星為用的前提,必須是身旺,方能任以財。,但如果身弱而遇月令之財,則以身弱財旺論,不能成格。如果辛金日主乘旺,生于寅月,則財格之成。如果四柱再見甲木、丙火透干,則財轉而生官,如甲辰、丙寅、辛酉、己丑,丙火為辛金正官,甲木為辛金正財,財可生官,而辛金自坐祿地,干支同氣,又有時上印綬生扶,生旺可任財官,則成為財旺生官之局。

  怎樣看八字格局變而不變之格。或如原文所示,有一命例:壬寅、戊申、乙卯、庚辰,乙木生于申月,月令申中庚金,為乙木正官,透壬本為乙木之印綬,本可舍官而用印,但見戊土亦透于干,財印并透,則財生官而破印,格須棄印就財官。但若見傷官,雖然戊土財星和庚金官星通根得氣,但也不能見戊土官星,官星見傷官則破。兼格者,是指喜用之神兼而用之,非兩格并用。

  在生辰八字算命中,測算八字喜用神是至關重要的,但在格局取用時,有些用神會有變化,那么何謂變之不善呢?因變化而喜化為忌,變化為壞呢。原局月令本為格局之喜,卻由于地支所藏天干的藏透,或由于刑沖會合,使月令地支所藏,變化為格局的忌神,此即所謂變之不善者。變之不善者,也必須根據格局的四柱干支配合來判斷,不能簡單地見丙生寅月,化印為劫就為不善,或丙生申月,化財為殺就為不善,而是要依據格局的需要,來作出判斷,所以在判斷中,要有一個前提條件,就是看月令地支藏透,是喜、是忌,如果原來為喜,通過變化后,變喜為忌者,則為變之不善。

  八字測算喜用神時,如丙火生于寅月,必然身旺,則可以用財官,如果用財,甲木不透干,而地支見午,寅午合而化火,則化印為劫,成比劫爭財之局,或成比劫剝官之局,皆為化之不善。如一命例:丙午、庚寅、丙申、戊戌,月令建寅,甲木秉令,為日元丙火印綬、長生,氣勢乘旺,足以任財。如果先不考慮年柱之午和丙,則庚金為丙火之財,時上戊土食神,為食神生財格。但見年支午火,寅午合而化火,丙火年干透出,則印化為比劫,成比劫爭財,則為破格,此化之不善。

  八字測算中或丙火生于申月,申為丙火之偏財,但若要用財,必須身旺,所以身旺為用月令財星的先決條件。如果四柱不透庚,而透出壬水,或地支見子見辰,申子辰會成水局,三合水局,則財化為殺,殺無食傷以制,則為破格,此因變化而變喜為忌,變之不善。

  至于八字用神變化,有變好為善者,亦有變壞為惡者,八字命理研究者應該特別注意用神如何被變,也有些命理愛好者把它稱之為捉用神,用神之“變之而善,其格愈美”,包含兩個方面的涵義,其一是原來就為善,變化之后,愈變愈善;其二是原來不善,通過變化之后,不善而變善,然而善與不善,必須要有個前提,就是要符合格局的需要,并不是月令正財,透官而以財生官就為變之善;也不是七殺秉令,透印而成殺印相生即為之善,重要的判斷依據是格局的需要。比如原文所舉例說,如辛生寅月,逢丙而化財為官,它的先決條件必須是身旺,方能任財官;八字捉用神,其次是用神原無輔助之神,如以財為用,這樣透丙,財來生官,財官相輔,才可以認為是變之善者。試想如果身弱,月令之財本已不可勝任,何堪再見官星?如一命例,甲辰、丙寅、辛酉、己丑,月令寅為辛金之財,辛金自坐祿地,酉丑合,時干己土生,日主足以任財.月干丙火官星透出,有財之生,為財格變成財生官格,此變之善者。

  八字捉用神中,至于癸生寅月,會午會戌,月令傷官,泄氣太重,如果再會午,會戌,則合為火局,傷官轉而生財,固然是美事,但一要身旺,才能任財,另外凡月令傷官者,必須要佩印,還要印綬不克傷官,或者傷化財后,雖然印綬不能克傷官,但財星也不能傷印綬,方能成為好得組合。如甲午、丙寅、癸亥,庚申,日主癸水得地逢生,身旺可以用傷官,傷官為善用。然傷官無財雖巧必貧,而今丙火透出,地支寅午會,是傷官格轉而變化為財格,是變之善者。以上就是八字用神變化的幾種情況。

  八字取用中,乙生寅月,透戊為財,會午會戌,則為月劫化為食傷,亦為變化之善者。如一命例:甲午、丙寅、乙卯、戊寅,乙木生于寅月,為日主之月劫,按《子平真詮》的取用原則,以月劫取為用神,但年支見午,寅午會而化火,月干透出丙火,此則月劫化為傷官,又見日支卯木,時支寅木,日主乙木坐祿臨劫,氣勢乘旺,可任傷官之盜泄,而時干戊土透出,為乙木之財,為傷官生財格,月劫格又變為傷官生財格,因會合而變化,不作比劫爭財論,此亦為變之善者。八字喜用神或如原文所謂壬生戌月,逢辛而為印之格,亦要視格局中干支的配合,凡月令見七殺者,就一般情況而言,日主值死絕休囚之地,多為身弱,所以凡見月令以七殺為用,日元一定要有生助,方能用殺。見化殺為印,變克為生,則為變之善者。如一命例:辛酉、戊戌、壬子、丁未,月令建戌,干頭戊土,月殺為用,壬水日主,雖坐下陽刃,但月建臨死絕之地,日支子水被戌未緊克,難任旺殺。要任旺殺,必要身旺,喜見年柱辛酉,泄戊土秀氣,戊土貪生忘克,化殺為印,此戊土由忌化喜,變之善者。所以在分析善與不善時,首先要看格局配合,看用神變化之后,是否能滿足要求,凡能滿足格局需要者,皆為變之善。

  四柱八字用神變化的個原因,就是藏透的不同,引起用神的變化。由于地支所藏,除子午卯酉之外,皆藏有三干,所以以月令地支藏干取用,就有分別藏透的不同,取用亦有所別。如徐樂吾所舉例,己土生于申月,申中本氣庚金,如果四柱天干透出庚金,則以庚金傷官為用神。但如若天干不透庚金而透壬水,庚藏透壬,申乃壬水長生之地,亦為旺相,即可取壬水為用,傷官則化為財,用神則變化。

  八字用神變化的第二個原因,是會合而引起變化。又如丁火生于亥月,亥中本氣壬水,為丁火之官星,如壬水透干,則以官星為用。但若壬水不透而透甲,亥為甲木長生,此官化為印,則以甲木印綬為用,此亥水用神變化之一;如若壬甲都不透,而地支見卯未全,則亥卯未三合木局,亦為丁火之印綬,此亥水用神變化之二;或如地支見亥而又見子丑,則亥子丑三會水局,為丁火之七殺,此亥水用神變化之三。用神之變化,皆取有力者為用,此為取用的總則。

  八字用神之變化,不管是因藏透而變化,還是因會合而變化,都可以因變而愈變愈美,也可以因變而反喜為忌,全在于格局干支之配合。地支所藏,用神重在藏透,透則有力,旺則可用;藏則以靜,靜則待用。《三命通會》說:“吉兇神殺不可拘,輕重較量,要在變通”,神殺是這樣,月令地支也是這樣,沒有的吉,也沒有的兇,對于用神而言,沒有的成,也沒有的敗,全在于根據格局之需要,輕重較量,變通活用。

  地支藏干對格局的影響有哪些呢?徐樂吾在注中已經解釋的十分詳細,關于以月令取用,《子平真詮》遵照《三命通會》的取用原則,地支藏干取八字格局時,先以本氣取用,而以干透支藏。如甲日生酉月,乙生申,丙生子,丁生亥,戊生卯,己生寅,庚生午,辛生巳,壬生未丑,癸生辰戌月,皆為正氣官星。以天干透出者,如甲見辛酉,乙見庚申之例,謂地支藏干透,其它天干不宜再見。又要日主健旺,得財印兩扶,柱中不見傷殺,行運引至官鄉,則為大富大貴之命。但如果本氣不透,其它所藏其它天干透出,雖非本氣,而有力者,亦可取之為用。如甲木生丑月,天干透出辛金,五為辛金之墓庫;乙木生巳月,天干透出庚金,巳為庚金之長生;戊土生辰月,天干透出乙木,辰為乙木余氣;亦為干透支藏,官星得地通根,皆可以正官格論,如再得歲運生扶,亦可為大富大貴之命。而其喜忌,等同于地支本氣通根透干者,亦忌它干再透,或刑沖破害。此以官星為例,其它諸如財印食傷等格,皆同此推,此所謂用神之變者。

  原文比喻地支藏干說:“即以寅論,甲為本主,如郡之有府;丙其長生,如郡之有同知;戊亦長生,如郡之有通判。”這里知府、同知、通判,都是古代的官名。知府,即“太守”,又稱“知州”,是州郡行政長官。同知一職,明代定為知府的佐官,而通判一職,亦是州郡官的副職,在權力上則次于同知。透過這則形象的比喻,就可概括地支藏干的關系,和在取用中的奧妙所在。用現代生活來形容,支中所藏,就好像一個單位的領導集體,把手不在,第二把手就可主事,倘若第二把手也不在,第三把手即可主事。所以在月令地支取用中,如若地支本氣不能為日主所用,其它藏干只要通根透干,得力而有氣,就可以成為用神。如甲木生于三月,辰的本氣戊土,如果不能為甲木所用,而辰中余氣乙木,庫中癸水,如果能為日主所用,只要有一個透干有力,即可成為甲木之用神。

  那么一個地支中,地支藏干如何區別其、第二、第三呢?這就要看地支中的藏干,在月令用事的時間長短了,長這居長,短者居次。如辰,本氣為戊土,十八日用事,則為長;乙木九日用事,則為次;癸水三日用事,則為第三。至于子、卯、酉,為專氣,以其本氣為用事之神,而午火藏有兩干,則自然是午中丁火為長,己土為次。又如寅木,寅中甲木為本氣,用事十六日,居長;而丙火、戊土,分別用神七日,但寅中甲木能生丙火,為當生之氣,則居是其次;而戊土雖然用事亦為七日,但有寅中甲木克伐,雖有丙火相生,但為寄生,只有居其三了。其它地支藏干,依此類推。

  八字預測重在尋求用神,用神全在成敗救應,用神忌損犯,兼怕分竊,不宜太過與不及。其如太過,本已為忌、然而又逢歲運來生扶,非傾即覆,如木則折,水則傾,土則崩,火則一發而滅,金則折損。如若不及,亦為所忌,歲運又來克竊,壞盡此物,非禍即患。如若無太過,又無不及,能為日主所用,但又逢沖克盜泄,此成中之敗,亦為所忌。用神喜忌,至玄至妙,務要得中和為貴。若求中和,非得救應不可。

  用神成敗救應,各類例取,原無定法。所謂敗者,在于忌神;所謂救應,全在去忌。生克、盜泄,刑沖、會合,皆為救應之法,在于根據四柱干支配合,取而用之。古人云:不知規矩,無以成方圓,凡學命者,必須要掌握成敗救應的基本規律,首先審清四柱干支何者為喜,何者為忌。喜者,扶之生之,忌者,去之抑之。其次要掌握生克制化的基本原則,何者宜制,何者宜化,何者宜沖,何者宜泄。第三,要懂得在原局不能去忌扶喜,則要在大運、流年中尋的。只有在對一些基本規,非常熟練律掌握的基礎上,才能融會貫通,達到出神入化的境界。

  用神以月令取,而月令所藏不一,其中子卯酉,藏專一之氣,地支午,亦同子卯酉,雖稱為專氣,但藏二氣。而其余八個地支,皆藏三種天干,所以以月令所藏取用,必有所取舍,這里月令所藏在取用時的選擇,則為用神之變。然而所用所舍,在取用時必須根據格局的需要,作出判斷。

  何為建祿格的成格與敗格呢?建祿格之救應。月建逢祿,謂之建祿。由于陽干有刃,而陰干無刃,所以陽干逢帝旺稱為陽刃,陰干逢帝旺稱為月劫。此處所謂月劫,是指陰干月建逢帝旺者。其實以建祿、月劫為用神者,與陽刃同論,只是在旺的程度上有所區別。四柱以建祿、月劫為用者,日主必然乘旺,喜官星,此為建祿用官,或月劫用官,皆為格之成。但如果建祿月劫格,用官而又見傷官透者,則為建祿格破格。

  救應之法,要傷官被合而去之,如甲木以辛金為官,又見丁火傷官,則要用壬合丁,丁火被壬合而去,格之成。或建祿月劫為用,則身旺亦可用財,為建祿格之成。但用財而又透殺,則謂格之敗,如乙木逢月建為卯,為建祿格;月建逢寅,為月劫格。如見戊土透干,則為用財,此為格之成,但四柱又見辛金透出,則為用財而帶殺,格又破。救應之法,在于去殺。如有丙火合去辛金七殺,使七殺不傷日主,財不黨煞而格全,皆為敗中之救應。

  格局千千萬萬,救應之法,亦千變萬化,沒有一個固定的程式,上面只是用一些比較規范的建祿格,和一些比較典型的救應,來討論格局在敗中救應,尋找其核心的內在原因,通過這些典型案例的分析,掌握其基本的規律,通過長期的實踐,以達到舉一反三的效果。

  何為陽刃格的成敗與敗格呢?陽刃格之救應。月建值陽刃為用,必然身旺,喜有官殺為制。用官者,為官星制刃;用殺者,為陽刃敵殺;皆為陽刃格成格。但用官和用殺是有區別的,用官制刃,則怕食神、傷官制官,逢制則為破格;而用殺者。

  如見身殺兩停者,則喜食神以制殺,或用傷官以駕殺,則不為破格。如果身強殺淺,殺以官論,假殺為權,則怕食神、傷官制殺,如見食傷,亦與官星同論,以破格看。然而原文和徐樂吾注中,均未加以說明。用官制刃,或殺以官論者,如見食神、傷官,則要救應,救應之法,就是用重印以去食傷,則陽刃格成。以上就是陽刃格的成與敗的幾種情況。

  何為傷官格的格局為成,何為敗呢?傷官格之救應。月令傷官,能泄日元秀氣,但需身旺,天干再見透財,則為傷官生財格,為格之成。但四柱如果見七殺透干,或財被合去,或財去生殺,所謂傷官生財透煞者,皆為傷官格破格。

  如甲木生于午月,用午中丁火傷官為用,天干己土透出,為日主甲木之財,成傷官生財格。而如若再見庚金七殺透干,則財星轉生七殺,傷官生財,貪生忘克,失去駕殺之用,七殺有生而無制,則傷官生財格破。救應之法,在于去殺,如果有乙木透出,與庚作合,則殺可去,傷官格則可成。此所謂“傷官生財透煞,而煞逢合”以救應。以上就是傷官格的成格與敗格的幾種情況。

  在七殺格的格局成與敗中,七殺格之救應。月令七殺為用,而身殺兩停者,七殺喜有食神來制,此則為食傷制殺格,為七殺格之成。但如果四柱見有印綬,尤其是偏印,印綬能克制食神,食神則失去制殺的作用。救應者,亦是兩種辦法,一是干脆棄食就印,以印化殺,但這種救應之法,只實用于身弱殺重的命局。

  如果是身殺兩停,則不適宜,則要另尋救應之法。如果是身殺兩停,則要用財去印以護食,如乙木生酉月,而透丁火,殺以制為用,食神制殺,則七殺格之成。但見壬癸之水,去丁火食神,則為破格。所以要見戊己之土,去印以存食,不壞制殺之局,而格局亦成。而對于身強殺淺之局,亦可用財之滋殺,食神生財,財能生殺,亦為救應得法。以上就是七殺格的成與敗。

  常常聽算命大師在批八字后說,某人的格局高,那么格局是什么意思呢?古書中有記載:除了用神以外,八字中重要的、注意的就是八字的格局了。八字格局有八字格局高低之分,所謂格局,指的是整個八字中陰陽五行力量的對比。如何讓看八字格局呢?八字格局的確定是以日主為中,看日主與其他各天干地支的關系而定。如果“克我”的力量較為強大,稱為“官殺格”;“我克”的力量較大,稱為“財格”;“生我”的力量較大,稱為“印格”;“我生”的力量較大,稱為“食傷格”等等。確立格局是確定用神的前提。如列不出格局,通常用神也無從尋找。

  那么八字格局有什么用呢?在八字命理算命師中流行著這樣的一句話“八字格局決定人的命運”,八字格局的高低可決定人的命運,這話也是有根據的,如《千里命稿》說:“凡人秉命,必有一格。八字之有格局,如人之有姓名。上自達官貴人,下至販夫走卒,無人無之也。”《命理探原》說:“八字既有用神,必有格局。有格局必有高低。財官印食,殺傷劫刃,何格無貴?何格無賤?由極貴而至極賤,萬有不齊,其變千狀,豈可言傳?”

  以上是八字格局的意義,要想徹底了解一個人的命運,光看一個人的八字格局還是遠遠不夠的,還要根據八字組合以及八字中喜用神的作用,八字格局是人生命運決定性的因素但不是因素。

  八字算命中,八字喜用神對八字算命很重要,可直接判斷出人的命運。算命專家以子平術的日干來算命人生,以日干從月令旺,以旺或衰,或以從強從弱等格局來判斷,如有這些,同樣一個命局就因為各大師的分析而各有所不同,有的認為是這個格局,有的認為是那個格局,以某人判斷選擇格局去定命局,那么同樣命局就有可能被各位命師說出多種思維判斷模式,這樣會產生一個同樣的命局,由于各位大師的認識思想判斷而得出格局不一樣,確定用神不一,得出命運結果會有不同的變化。

  用神直接關系到命主的命運吉兇,所以,為人推斷命運,必須首先找出命局的用神。有人說:用神選得準,可以制兇助吉,防災免災,富貴榮身。此話欠妥。因為用神是命局本身固有的,而不是人為地賦予的。你選也好,不選也好,用神都客觀地存在于命局中。不可能說某人一輩子從未去算過命,沒有人給他選出用神,他的命局中就沒有用神;也不可能說,算命師給人把用神選錯了,此人的用神在命局中就變了,命運就徹底變了。如果真是這樣的話,窮人找算命大師找準用神不就變成大富大貴了嗎?但能否給人準確地推斷命運吉兇,用神選取的正確與否,倒確實是關鍵因素之一。用神找不準,命運的吉兇趨向就測不準。人的命運按命理規律通過后天的人為的調整確實是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予以改變的,但如果給人批命,找錯用神,判錯吉兇,就會按照錯誤的方法給人進行人為調整,反而將未來的好運降低層次甚至調壞。比如按正確的推論,某人某年用神為火宜到南方從事與火有關的行業,而你認為該年其用神為水,叫他到北方從事與水有關的行業,不倒霉才是怪事。因此,研習命理預測必須徹底突破選準用神這個大關。可見用神對一個人的命運好壞有直接的影響。

  用神者,八字中所用之神也。神者,財、官、食、印、偏財、偏官、偏印、傷官、劫、刃是也。八字中察其旺弱喜忌,或扶或抑,即以扶抑之神為用神。故用神者,八字之樞紐也。所取用神無真,命無準理。故評命以用神為要義。

  古代八字命理學者將“用神”比喻為“藥”,取用必先識病。《神峰通考》曰:“何以為之病?原八字中所害之神也。”“所害之神”就是破壞命局平衡或流通的某行。以四柱木太過為例:日干為土,土弱逢木,必遭傾陷,此為官殺制身太過為病;日干為金,木堅金缺,此為財星耗身太過為病;日干為水,木多水縮,此為食傷泄身太過為病;日干為木,木眾無制,亢旺生災,此為比劫助身太過為病;日干為火,木多火窒,印重身輕,假生為克,此為印綬生身太過為病。木就為上述四柱的所害之神,為病。一般把病歸結為四柱中某行太過或不及,如:身強不外乎印或比劫太過所致,身弱不外乎官殺、食傷、財星太過所致。身強或身弱是病的表現形式,而不是病因,二者不要混為一談。

  用神的作用就是抑強扶弱,化敵為友,平衡命局(特殊格局除外),使命局五行流通,因此八字算命中凡是不利于命局平衡或流通的五行皆為忌神;反之用神或喜神。

  八字用神中的“用神”分為很多種,如:用神為火、用神為金、印為用神、十神為用神、八字五行為喜用神等很多種,并且分別帶有不同的意思,比如:甲木為官的用神,乙木為財用神,金為災難用神,金又分庚金和辛金,用神在八字命理五行中,金木水火土都是代表妻和子的意思,火為層次用神,癸水為環境用神,它們分別帶有不同的含義,可見八字命理中誰為用神,人生也會因此而變化。

  正印格之救應。以正印為用者,用在生扶日元,如月令正印,同時透出天干,此正印格之成,但若同時見財星亦透,財則能傷印,如果四柱干支配合不當,財不僅不能為日主所用,反傷克正印,正印被傷,又為正印格成中之敗,必要有救應之五行。救應之法,其一是制。其二是合。財星怕劫財,凡見劫財壞印者,如果四柱有劫財透出,財星則不能傷印,則劫制財而護印,此因救應而成格。

  或用合神合去劫財,亦可成格。如徐樂吾注中所說,乙木日主,月令見亥,干透壬水,此印格之成。但如果四柱又見戊土財星,戊土能克破壬水,則必要有救應之物。或見甲木劫財透出,甲木可制戊土,則印格反敗為成。或者有癸水透干,戊土則與癸水貪合,不能傷壬水,合財以存印,此亦因救應而成格。食神格之救應。月令食神格為用,則要身強,因食神能盜泄日元之元神。然而食神在一個命局中,主要的作用有兩個,一是用以生財,二是用以制殺,能成格者,皆可為大格。但食神格怕見偏印,偏印格能克制食神,命理學上稱之為梟神奪食。如四柱以食神制殺為用,但又見梟神,則為破格,救應之法有二,或就殺棄食,以印化殺,亦可成格。或用財星以制梟,用食神生財,財星制偏印,為生財以護食,亦可成正印格。

  正印格如徐樂吾注文中所舉例,如甲木生四月,以丙火食神為用,而天干又透出壬水,壬水為甲木梟印,可以制丙,為食被梟奪而破格。如見庚金救應,庚雖為甲木七殺,但有壬水化殺生身,棄食就煞以成格。或用戊土救應,制壬水偏印,食神生財破梟,制壬以護食,為食格之成。以上就是正印格的格局成格與敗格。

  八字命理中,正財格之救應。月建正財星當令,在一般情況下,當為身弱,如果格局成身弱財旺,有比劫分財,此財為用神,為正財格之成。然而這里討論的是,身旺以月令之財為用神,而又見比劫,則為比劫爭財,為正財格之破。財星忌比劫,所以凡遇比劫爭財而破局者,要先以去劫財為要。救應之法有兩種,一是化泄,二是克制。

  如徐樂吾注中所說,以甲木日元,生于辰戌丑未之月,財星月建,為用神,而日主地支有根,足以任財。而見乙木透干,則乙木能爭甲木之財,為破格。此時四柱如有丙丁透干,丙丁乃甲木的食神、傷官,能泄甲乙木之秀氣,轉而生財,正財格局則有救應,正財格之成。或不見丙丁而見辛金,辛金為乙木七殺,克去乙木,使乙木不能與甲木爭財,亦為正財格之成。

  正財格破局的第二種情形則是,以財為用,但見又有七殺透干,則財來生殺,財格破。如丙火日主,生于酉月,月令正財,但四柱天干又透壬水,為丙火七殺,酉生壬水七殺,七殺旺而無制,財格之破‘,救應之法,或是合殺,如見丁火透出,與壬作合,丁火不與丙火爭財,壬水七殺亦被合去,合殺存財;或是制殺,如果四柱見戊土透出,戊土制壬生酉,此破殺生財,此皆正財格中敗中因救應而成局。

  上文論述八字格局用神成中有敗,此則闡述敗中有成。敗中有成者,必有救應。“救應”一詞,用的極妙,救應者,救援接應之意。格局有敗,敗者,必有所忌,能將所忌者去掉,轉敗者為成,即為救應。救應之法,因格局不同而各有所異,但也并不是無規律可循,現按月令用神為序,將不同格局的救應之法。

  怎樣看八字格局取用時,整理如下:官星格之救應。以官星為用者,主要有三種情況,會引起破格,其一,官星遇傷,日主乘旺,月建又得官星,四柱官星透出,為格之成,但又見傷官出干,傷其官星,則為破格,其救應之法有二,用印綬制其傷官,如甲木生于酉月,干透辛金,官星干透支藏,但有丁火傷官傷其辛金,格局之敗,如果有癸水印綬出干,癸水制丁生甲,使丁火不能傷其官,格局得以成。或者用壬水偏印,壬水與丁相合,丁火則貪合忘克,丁火不傷辛金之官,此救應者壬水、癸水。一因制而成,一因合而成。

  或如傷官見官,四柱又見財星,如果干支配合適當,使傷官不克官星而生財,官星與傷官之間有財星通關,官格亦成,此就應者財星、其二,七殺混官,月令見官星以為用,但四柱又見七殺透出,此為以殺混官,救應之法,勢必去一留一。怎樣看八字格局要以去濁留清。而去留之法,又以克而去之,或合而去之。甲以辛為官,庚為殺,如四柱官重殺輕,得丙火食神一位,克去庚金,與辛相合,此謂去殺留官,有情而貴。或辛金以丙火為官,但又透丁,則官混殺,又見透壬,壬水合去丁火,而官星則清。其三,刑沖破官。如戊土生于卯月,天干又透乙卯,戊土旺盛,則以乙木官星為用,但日支,或年支見酉,卯酉相沖,則官星則破。但如果地支見辰,與酉相鄰,辰與酉合,因合而解卯酉之沖;或地支見午火,午火緊克酉金,此因克而解卯酉之沖,亦為有救應而使八字格局成。以上就是怎樣看八字格局用神的成敗。

  建祿格,見劫用官而遇傷,用財而帶煞者,如甲木生寅,為建祿,用辛金官星,而遇一丁火;用己土財星,而透庚金;皆為破格。若遇丁火而透壬,丁壬合,不傷辛金,而官可用;見庚金而透乙,乙庚合,財不黨煞而格全。皆為敗中之救應也。

  建祿格也叫陽刃格,以官殺制刃為用,帶傷官食神制官殺而格破,若得重印以去食傷,則陽刃格成矣。

  卜述敗中救應之法。乃顯而易見者,救應之例不一,茲略舉數造,以見一斑。

  建祿格中,印逢財而劫解者,如乙木生酉月,月令正印,逢戊己土財,則財破印而格壞。如透甲乙木,則劫制財而護印;透癸甲,則合財以存印。

  食神逢泉,身弱殺重用印,如甲木見丙,而又透壬,為食被泉奪而破格。若透煞,則可棄食就煞以成格;或不透煞而透戊土之財,則戊亦可制千以護丙食,為食格成也。乙木生酉月,而透丁火,食神制煞也。煞以制為用,見壬癸去丁火食神,則破格矣。更見戊己之土,去印以存食,不壞制煞之局,而格成也。

  傷官生財透煞者,如甲木生午月而透己上,為傷官生財格,透庚金七煞而格破,如柱透乙木,則乙庚合而傷官生財,格成矣。

  七殺格中帶忌者,財星傷印。或月令陽刃,必然身旺,則需要官殺以制之,或殺刃成格,或官成局,皆謂之成格。但見透殺制刃,而七殺卻被合去,七殺不能制刃,此為七殺格之敗。

  如命例:甲寅、己未、戊子、丁巳,日元戊土,以月令未中己土為刃,戊土強旺,喜甲木七殺為制,但見月干己土合甲,此七殺格成中之敗,忌者己土合甲。或若月令逢刃,有官制,亦為格之成,但官星被合而去之,官格又為之敗,如丙申、辛卯、甲寅,癸酉,日主甲木,得月令卯木陽刃,月干辛金官星透干,有申酉為根,用辛金官星為格,此格之成,但年干又見丙火透出,與辛相合,官星貪合忘貴,格之敗也,所帶忌者,官星被合。至于建祿月劫,與陽刃同論,用官則喜財生,用殺則喜食制,皆格之所成,但用官,而官星被傷,用殺,而七殺無制,或反見財星黨殺,此皆犯格之大忌,為成中之敗。

  格局成與敗,千變萬化,只能說其大概,但有一個總的原則,凡為用者皆不能破,正如《淵海子平》在“論八字撮要法”中所說的:用之為官不可傷,用之為財不可劫;用之為印不可破,用之食神不可裊;用之為祿不可沖,用之七殺要制伏;此是子平萬法宗。以上就是七殺格用神成敗的幾種情況。

  傷官格用神成敗的幾種情況,比如月令傷官,日主身旺,則需傷官泄其秀氣,四柱又見財星透出,傷官則能生財,此為傷官生財格,傷官格之成。如一命例:癸亥、辛酉、戊戌、丁巳,月建辛酉傷官,生年上癸亥之財,時柱丁火生戊土,而不克辛金,為格之成。但如果財星被合,則食神之氣不能流通,又為成中之敗。

  如一命例:乙卯、庚辰、丁巳、戊申,月令辰中戊土,為丁火傷官,時干戊土透出,能生月干庚金之財,此為傷官生財格,為傷官格用神成。但年干透出乙木,與月干庚金作合,合去庚金財星,使財星不能為日主所用,傷官秀氣不能流行,為傷官格局之敗,格中帶忌者,乙木。或如月令傷官泄身,必要身旺,但如果身弱,則必須佩印,為傷官佩印格,為傷官格之成。但如果四柱見財星透出,四柱干支又配合不好,財星傷印,又為成中有敗。

  傷官格中帶忌者,印克食傷,或月令陽刃,必然身旺,則需要官殺以制之,或殺刃成格,或官成局,皆謂之成格。但見透殺制刃,而七殺卻被合去,七殺不能制刃,此為傷官格之敗。

  用神的意思是八字“所用之神”,它指的是八字陰陽五行中能夠糾偏、平衡、調和的一種力量。但用神概念也有一個發展過程,它并不是一開始就具有這個含義。八字用神中的“用神”,是八字易象中一個關鍵性的概念。古代一直就很重視用神,甚至于有人說:“看命,看用神而已。”又說:“用神不可損傷。”

  用神出虎嘯生風。元命用神,方為我用。我其乘之,則勃然興。用神這個概念,早見于《淵海子平》,其中數次提到“用神”。如“其甲子日主之秀氣,有壞其用神,則要別制之,不要益之”(《論日為主及月令》)。但其中“用神”之含義,尚無糾偏平衡、調和陰陽五行這種意義。它指的是財官印等“吉神”。如“若所年月日有吉神,則時歸生旺之處,若兇神則要歸時制伏之鄉。時上吉兇神,則年月日吉者生之,兇者制之。假令月令有用神,得父母力;年有用神,得祖宗力;時有用神,得子孫力。反此則不得力”。很明顯,這里的“用神”即等同于“吉神”,而與“兇神”相對。這里的“吉神”就是指的財官印食。“四柱中身主專旺,而其所用吉神,或為財,或為官,或為印緩,或為食神。”

  有關八字用神的討探,無用神時如何決定,就是如果在月令中,既非建祿月劫,而是財官食印之類,或為其它干支所破,或為日主所忌,其它干支扶抑克泄,皆不能為日主所用者,則何取用?凡遇此者,則以月建無用神論,要在別的干支,根據四柱干支配合,取得力的干支,取為用神,另求喜神,與用神配合,使格局達到狀態。國內有一位大師給他的弟子們講,說是用神不一定為日主所喜,而喜神則一定為日主所喜。這種觀點,顯然是對用神的概念還沒有弄清楚。

  八字用神者,有用之神也,凡用神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必須是能為我所用;二是在格局中必須能起到關鍵的樞紐作用;二者缺一不可,如果僅僅能為我所用,但起不到樞紐作用者,只能稱為假用神。既然不能為日主所喜,就不能稱之為用神。按照《子平真詮》的學術觀點,即稱之為八字用神之敗,用神反為忌神。用神所以能成為用神,是和喜神共同作用的結果。為日主所喜者,用神、喜神;不能為日主所喜者,閑神、忌神、仇神;這種概念性的東西,必須予以澄清。

  八字用神全在于配合,單純一個用神,在命局中,多數難以成為一個好的格局,我國中醫學的藥劑配方有君臣佐使,而八字用神的配合亦有君臣佐使,以日主為君,用神為臣,喜神為佐,閑神在特殊的四柱結構中能為日主所用者,為使,只有君臣佐使配合良好的格局,才能成為一個上好的格局。

  此段專門論述以建祿月劫取用的問題,月令地支逢劫,又稱為陽刃。何謂建祿呢?以天干在地支中見本氣者為祿,如甲見寅,乙見卯,丙見已,丁見午之類。又以在月建見祿者為建祿。《三命通會》解釋說:“建祿者,乃甲日寅月,乙日卯月,五行臨官之位是也。”稱為建祿格。

  何謂陽刃呢?《三命通會》解釋說:“陽者,陰陽之陽,刃者,刀刃之刃,即祿前一位,言旺越其分,故險。”如甲見卯,丙見午之類,因卯中本氣為乙木,午中本氣為丁火,所以陽刃又成為劫財。在現代命理學中,以地支見者為陽刃,以天干見者為劫財。比如甲木見卯,卯中有乙卯,乙為甲之弟,能劫甲兄之財,能沖去酉中甲木官星辛金,還可以合庚。庚為甲木的七殺,乙木劫財沖官、合殺,所以為至兇之物。但陽刃者,僅甲丙戊庚壬五陽干有刃,而乙丁己辛癸五陰干無刃。陽刃有三:有劫財刃,如甲木見乙,不利財官格;有護祿刃,甲木見地支卯,大利歸祿格;有背祿刃,乙木見丙,大利去官留殺局。此稱為陽刃格。

  用神專求月令,那么為什么又會“月令無用神”呢?原文解釋說,因刃與祿皆有本身,本身不能取之為用,所以必須再看四柱有無財官、食傷、七殺,如能干頭支藏,氣勢有力者,則可取之為用神。但是原文又說,雖然以別干取之為格,而取用的主要參考依據,仍然是看月令,是不是用神的用神,所以就以月令為日主臨官者,稱之為建祿格;月令為日主陽刃者,稱之為陽刃格。

  因為月令見陽刃、建祿,日主在一般情況下,必然乘旺,所以喜克泄為用,或取官殺制之,或取食傷以泄之。如:《神峰通考》所列何冰命造:庚午、辛已、丙申、壬辰,丙火得建祿,必然身旺,取壬水七殺為制。又如一命例:甲子、乙亥、壬寅、丙午,日元壬水生于亥月,日主得建祿,年支又見子水陽刃,日主必旺,用甲乙木食傷泄其等英,食傷以生財。又如丁已、己酉、庚寅、丙戌,日主庚金得月建陽刃,必然身旺,時上見丙火七殺制之,方可顯貴。但得時雖以旺論,失時便作衰看,雖是至理,亦是死法,八字雖以月令為重,但旺相休囚,在年月日時,也有損益之權。

  如果日元雖逢建祿月劫,但四柱中多克泄之神,則得時而不能以旺論,卻以衰看,弱者喜扶助,所以取用仍以印劫為用。如一命例:庚申、己卯、甲申、癸酉,日元甲木,雖月令得卯木陽刃,但庚申酉己,不能助甲,反克耗甲木元神,必得印統相生方佳。正如徐樂吾所說,取用的關鍵,仍在月令,就是要先權衡月令當旺之氣,再參看四柱扶抑克泄如何,才能斟酌取用。以上就是八字建祿與陽刃格的解釋。

  八字算命中的喜用神是指八字的用神和八字的喜神的總稱。八字用神不能單獨存在,必需要和喜神同時存在,方為一個好的格局,如果孤用無輔,一是沒有力量,二是容易受到傷害,所以如果八字用神單獨存在,是決不能成為好的命造。喜神在一個命局中的作用至關重要,《滴天髓》說:“何知其人吉,喜神為輔弼”,那么何謂喜神呢?任鐵樵解釋說:“喜神者,輔用助主之神也。凡八字先要有喜神,則用神有勢,一生有吉無兇,故喜神乃吉神也。若柱中有用神而無喜神,歲運不逢忌神無兇,一遇忌神必兇。”在一個格局中,雖然以用神為主,以喜神為輔,但它在命局的作用卻不亞于用神,具體來將它有三個作用,一、損益用神;二、護衛用神;三、配合用神。比如:日主旺而用七殺為制,必須要用神以制殺,損其有余;身旺卻有印縫生扶,則必須用食傷泄其秀氣,或用財星來去印經傷其有余,此皆喜神相輔為用之功。

  按照《子平真詮》的學術觀點,原文闡述了兩重意思,其一、用神必定在月令,其它干支有能為日主所喜者,皆為喜神;其二、即使月令無用可取,以其它干支透出天干有力者取為用神,但必須要視月令輕重而取之,所以歸根結底,用神仍在月令,下面分幾個方面論述:

  1、官印雙全。同樣官印雙全的格局,以官為用和以印為用,是有區別的。比如甲木日主,生于酉月,四柱天干透出辛金,取月令酉中辛金為甲木之官星,以官為用神。如甲木身弱,則以壬癸水印經化官之旺氣,以生日主;甲木以丙丁火為食傷,如見食神、傷官克損用神,則用印縫制食傷以護官,此為正官佩印。但如見甲木生于子月,天干透壬,以子中癸水為甲木印授,以印墳為用神,日元以得印絞滋生而旺,必要官星去日元之有余,喜有財星生官,是為官清印正。雖然同是官星和印絞相互作用與日主,但正官佩印忌財破印;而印經用官,則喜財以生官,用法截然不同。

  2、食神生財。在一個四柱中,同樣是食神與財星,但由于月令用神得不同,其用神與喜神的作用亦有所不同。亦以甲木日主為例,如甲木生于丑月,四柱透出己土,日元以月令財星為用神。如果四柱見有丙火食神透出,則可以用食神來化劫護財。如果甲木生于已月,天干透出丙火,如見己土透出天干,以財流通食神的秀氣,財則可以為日主所用,但以見劫財為忌。

  3、裊神逢食。裊神、食神同在一個命局,亦有奪食與不奪食之分,甲木日主生于亥月,亥中本氣壬水為甲木之偏印,甲木逢長生,能滋生甲木元氣,而食神能泄身之秀,四柱干支配合要偏印與食神兩不相礙,此為裊神用食而不奪食,但忌見財星壞印。如甲木生于已月,已中丙火為甲木之食神,但如果日支或年支再見裊神亥水,亥水克絕已火,此為裊神奪食,此時則必須有財星以制裊護食,食神轉而生財。

  4、殺印同顯。殺印本能相生,但如果同在一個命局,也有宜與不宜之別。如甲木生于申月,日主自然衰弱,天干再透出庚金,為甲木七殺,但見四柱丙火食神制殺太過,則需要見壬癸水印經,用以去食神之有余,同時資扶日元,使食神不能過分克傷七殺,從而起到護殺的作用。或如甲木生于子月,以月令子中癸水印授為用,但見印縫不旺,則四柱喜見七殺庚金來生印絞,此則為殺印相生成格。

  5、殺刃相逢。書云:刃無殺不顯,殺無刃不威,但同為殺刃相逢,亦有陽刃敵殺和七殺制刃的區別。甲木生于申月,月建七殺,日元必然衰弱,如果日時地支見卯,卯為甲木之陽刃,則取陽刃敵殺,成一大格。但如果甲木生于卯月,月建陽刃,日元必旺,則又須取七殺制刃,為殺刃格。

  上述八字喜用神配合的種種用法,關健是要看四柱干支的配合,日主的需要,不可教條于一法。

  八字用神專求月令,必須認清月令用神與八字喜用神之間主與輔的關系。原文批評時的用神“不知專主提綱,然后將四柱干支,字字統歸月令,以觀喜忌”的錯謬,導致取用“妄論”的傾向。徐樂吾在《滴天髓補注》中也說:“體用兩字,今人每多淆亂,從來命書中,未曾加以辮別。如云用財生官,以食制殺,究竟財生官者,財為用呼,抑官為用?食神制殺者,食為用乎,抑殺為用?此皆體用未分也。《子平真詮》云:用神專求月令,必有格局,格局者,體也,此誤體為用也,以體為用。真正之用神,無以名之,名之為相神,相神之外,更有輔助就應之神,無可位置,要知輔助救應者,乃為相神,又名喜神,喜神與忌神相對。”徐樂吾說了兩層意思,一是要區別體用的關系,二是要弄清用神與喜神的關系。而這兩種關系,是論命必須要明確的。

  八字月令用神與八字喜用神的體用,在中國古典哲學中是以事物的本體、本質為體,以事物的外在現象為用。體者為主,用者為輔,用神則為輔主而立。體用分清后,再看用神何益何損,命局吉兇可定。筆者認為:體,即主體,就是命局中被測的主體對象。命局通過生克制化,會合刑沖,綜合反應出命局主導傾向的一種概括性的稱謂。用,即用神,“非體用之外別有用神也。”為人推命,必須先分清何為體,何為用。然后才能根據用神之宜與不宜,確定體用的吉兇。

  判斷八字體用的方法是:1、凡命局構成正八格的,以日主為體,對日主起扶抑作用,對命局整體起平衡中和作用的官殺、財印、食傷、比劫者可根據需要成為用神,或喜用神;2、凡命局構成變八格的,以所從之氣象為體,能順其氣象之勢,生扶氣象之神為用神;3、日主與命局中別干合而化,化之真者,化神為體,化神有余,則以泄化神之神為用神,化神不足,則以生助化神之神為用神;4、局方本氣五格,曲直、炎上、潤下、從革、稼椿,以格象為體,生助氣象者,或食傷,或財星,根據格局宜與不宜,皆可為用神;5、無格無局者,以日主為體,無用可尋。八字月令用神中,因為體用隨格局變化而有所不同,體有定而用無定,用神者,隨配合需要而生。

  前文介紹了如何看八字喜用神的順用與逆用?本文重點介紹八字五行喜用神的辯證用法,關于喜用神的順用、逆用,對于官殺食印等十神來說,并沒有嚴格的界限,喜用神可以逆用,兇神也可以順用,比如以順用、逆用為典型的官殺為例,如果身弱官旺,則官以殺論,必須加以制伏,絕不能再用財來生官,此亦為逆用;但如身強殺淺,殺以官論,化殺為權,不能再加制伏,此則為順用。又如傷官用印,同樣是用印,在傷官旺勢,要用印縫來制伏傷官;如果身弱,則要印縫來扶身。順用、逆用,要看四柱八字的配合,用印制伏者,要印能克制傷官,如果用于扶身,則要傷官印縫兩不傷害。同樣是用印,一則順用,一則逆用。所以順用、逆用,關鍵在于一個宜字。根據這一分析,古人把十神分為喜神與兇神,是不妥當的,正官、正印、正財清而有力,為格局之喜,如果雜而混亂,則為格局之忌;偏官、偏印、偏財能得力,可為格局之喜;若傷用破格,又為格局之忌;食神之能吐秀,而傷官之亦能出奇;以此而論,所謂順用、逆用,大可不必論八字五行喜神、八字五行兇神。

  生辰八字中五行取用之道,無非克、泄、引、從、順五字,喜用神查詢的方法,取其宜忌而已。1、喜用神中的克者,有成就之功。如丁火日主臨未,歸祿于時,月逢申而透壬,壬克丁為官,以成剛柔相濟。2、喜用神中的泄者,有相生之情。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季土,局中未得克制之神,其勢雄壯,則需泄。不泄則不清,不清則不秀,不秀則為頑物。3、喜用神中的引者,有和悅之誼。如傷官遇官,命局透財,則財可引通傷、官之氣,傷生財,財生官,有和悅之情。3、喜用神中的從者,有變化之妙。如己土生于卯月,支全寅卯辰,己土無氣,其勢柔軟,其性至弱,虛不受補,則宜從,從則有變化之妙。5、喜用神中的順者,有顛倒之奧。如格局氣象已成,旺不可遏,當順其氣勢,如己土生于已月,年未日午,干透而己氣勢已成,又見官殺透出,但斷不可再用官殺來制,只能用丙丁已午順其氣勢,順則有顛倒之奧。

  《子平真詮》次提出了在命理學中,經常被人提及的一個概念,就是如何看八字喜用神的“順用”與“逆用”的問題。古代的命理大師們把五行生克的十神,分成喜用神和兇神兩大類,把在命局中作用平和的正官、正印、財星、食神、比肩,叫做喜神,把在命局作用激烈的偏官(七殺)、偏印(裊神)、傷官、陽刃、劫財,叫做兇神。所謂順用,就是在命局中以喜神作為用神時,稱為喜用神,喜相生為佳,所以就稱為順用,亦稱為善用之用;所謂逆用,就是在命局中八字喜用神以兇神作為用神時,必須加以適當的制伏,所以稱為逆用,亦稱為不善之用。

  八字喜用神的順用,分四類情況:1、財喜食神以相生,用財生官而護財。如甲木日主以己土財星為用,以丙火為食神,財以食神為根,丙火生己土財星,己土生辛金官星,辛金官星能制甲乙木比劫,使比劫不能與日元爭財,反過來又能保護財星,這樣循環護衛,以為我所用。2、官喜透財以相生,以印護官。如甲木以辛金為正氣官星為用,官以財為根,己土財星可以生官,而官星能生印縫,印授制食傷以護官星,相互有情。3、八字印喜官殺以相生,得劫財以護印。如甲木以壬癸水印縫為用,戊己土為財星,戊己之土能制壬癸之水,財星破印,使印縫不能生我為用,要緊者是破財以護印,而比劫有劫財之功,所以喜比劫分財以護印,相生有情。4、食神喜身旺以相生,生財以護食。如甲木以丙火食神為用,怕偏正印經奪食,印縫者壬癸之水,壬癸水能克制丙火,壞我食神,食神能生財,所以喜見財星破印護食。財官印以陰陽相配合為順,而食神以同類相生為順,在作為用神時,遵循生克制化,弱者生助,旺者克泄,此為善而用者。

  八字喜用神的逆用,分四類情況:1、如何看八字以七殺為用,喜食神以制伏,忌財印以資扶。七殺者,取天干同類相克,以其隔七位而相克戰,故又謂之七殺。如二男不同處,二女不同居,不成配偶,故又謂之偏官。以其性情剛烈,如小人兇暴無忌憚,若無禮法控制之,不懲不戒,必傷其主。所以如格局以七殺為喜用神,而見身殺兩停者,則必須要用食神予以制伏,方可為日主所用。見財則能生殺,見印則能壞食,使七殺失去用神的作用。2、以傷官為用,喜佩印以制伏,或生財以化傷。傷官為異性相生,所以竊氣太過,又以其能傷我官星,為禍兇。日元弱,喜印授制傷以扶身;日主旺,則喜傷官以生財化傷。傷官用官,八字在年月必要剝官運,在日時不宜被傷,一見被傷,禍不可言。不可臨墓,若逢臨墓,住壽難延。3、以陽刃為用,喜官殺以制伏,官殺皆無。陽刃者,帷有陽干有刃,指日主旺而越其度,旺極若無,滿則招損,剛極必折,所以喜官殺予以制伏,而喜七殺,所謂“殺無刃不顯,刃無殺不威”。忌四柱官殺俱無。4、八字以劫財為用,月劫喜透官以制伏,若要用財,則要以食傷化劫生財。此處劫財有兩重意思,其一,陽干以地支見劫財者為刃,不以劫財論,所以如日主為陽干,則以月千透出劫財者為用。其二,若日主為陰干,因陰干無刃,則月令干支有劫財者,皆可取用。因劫財可以分奪日主之財,喜官星以制劫。以上就是如何看八字喜用神的順用逆用的。

  什么是用神?古代四柱八字中的用神和現代命學算命中的的用神概念有所不同的,現代命學認為,用神和格局的取法是不相同的。格局是指八字干支配合的結構,按照八字的干支配合結構,分成正格、變格與外格。比如正官格,如甲見辛,乙見庚之例,陰陽配合,相制有用,以成其道。所以取格先看月令,然后方看其余干支。因為五行之氣,帷有月令當時為。甲日生酉月,乙生申月,丙生子,丁生亥,戊生卯,己生寅,庚生午,辛生寅已,壬生未丑,癸生辰戌月,皆為正氣官星。更以天干透出者,如甲見辛酉,乙見庚申之例,謂之支藏干透,其它干支再見不宜。僅以正官格取法為例,其它類推。而用神則不同,用神的在八字命局中的作用,主要是使格局向的方向轉化,日如甲木生于酉月,月干透辛為正官格,但甲木臨死絕之地,休囚無氣,不能任官星,必須要有生扶,或地支見寅卯為根,或天干見壬癸水為印,這種能生助甲木日主者,即為用神。

  用神得種類,徐樂吾歸納為五種,這五種用神取法,被現在命理學界普遍認同,但在實際斷命中,還顯得不夠,時于極旺者有專旺可用,而對于極弱者如何取用,并沒有包括,所以應該再加一項”順弱”,即順其極弱之勢,這樣取用得方法就可歸納為六種:即扶抑、病藥、調候、專旺、順弱、通關。

  (一)扶抑用神。扶抑的取用原則是虛則補之,盈則損之。這種原則只實用于日主衰旺兩者,所謂弱者扶之,旺者抑之,是對日主而言。如果日元或得令,或得勢,或得地,氣勢乘旺者,則宜抑之,而“抑之”的方法或用官殺以制,或用食傷以泄。如果日元氣勢衰弱,則需要扶之,“扶之”的方法或用印經以生,或用比劫祿刃以助。而對于衰極、旺極者,扶抑之法并不實用。

  (二)病神。病藥的取用原則,是以去忌為喜,也就在一個八字格局中能改變忌神為喜神的取用方法。比如土重理金,以印為忌神,土則為病;有木能去土之多余,用財以傷印,則以木為藥,擾如一個人有病而傷其身體,用藥去其病,這就是病藥取用神的用意。

 下等命的八字 (三)調候用神。調候的取用原則是寒則暖之,熱則寒之。,調候者,調和氣候謂也,比如五行生于冬令,木不能發榮,金不能成器,土不能生育,水不能滋潤,凡此者,必要用火以溫暖,反有寒谷向陽之勢。此火即為調候之物,去其暖局,陰陽和協之意。同理,夏月火勢太旺,萬物枯燥,不能,必要用水以滋潤,此水者,亦為調和之物。徐樂吾注中說:“金水生于冬令,木火生于夏令,氣候太寒太燥,以調和氣候為急。”徐大師僅僅把調候局限于冬天的金水,夏令的木火,是片面的。不能說冬寒僅凍金水,而夏日僅燥木火,夏熱冬寒,萬物皆然,所以說調候者,五行之調候。

  (四)專旺用神。專旺的取用原則是順其氣勢。見四柱某一五行氣勢旺之極者,或日主獨旺,或財官食傷氣勢旺而為用者,則不宜再用克制,帷有順其氣勢為用,或從或化。這里有兩種情況,是日主旺之極者,如組成一個四柱的干支,其五行屬性都和日干相同,氣偏全于一方者,只能順其氣勢,或泄其旺氣,發泄其精華;或用印嫂比劫,成其旺勢。第二種情況是四柱見日主虛孤,日主以外的其中某一五行特別旺盛,這種旺盛的五行,或為財官,或為食傷之類,日主不能自立,只有從局內強旺之勢,所謂從象。

  (五)順弱用神。順弱的取用原則是日主弱不受補,則要因勢利導,從其弱勢。這種格局和從財、從殺之類格局又有所區別,所謂從格,是指格局氣勢已成一方,或官殺、或財、或食傷,日元即可從之。而此類格局,氣勢不能成就一方之氣,日主虛脫又不能任財官、食傷,所以只有順其衰弱之勢,以克泄為用。

  (六)通關用神。通關的取用原則是重在溝通其氣勢。意思是說兩種強弱均可,勢在對峙,各不相上下的五行之間,須有一種調和之物,此種調和之物即為通關。通關有二,其一,兩神成象,勢均力敵,必須引通其氣;或一旺一弱,需以調和。如官殺旺而日主弱,用印以調和,亦謂通關,官殺生印,印以生身。日主強而財星輕,用食傷以通關。其二,用神之間,氣勢對立,如兩神并立,不能并用,又不能去一留一,必須用通關之神借以調和,如官傷并立,用財以調和;財印交戰,用官殺以調和;財逢劫刃,用食傷以調和;裊印奪食,用劫財以調和。

  本文專門論下等命的八字述八字用神的,徐樂吾注中已有詳盡的論述,他分三個層次,、論述什么是用神;第二、論述取用的方法;第三、用神的種類。那么到底什么是四柱八字算命中的用神呢?用神一詞,初并不是見之于命理典籍,而是見于法家的代表人物韓非子的著作,在《韓非子·解老篇》曰:“眾人之用神也躁,躁則多費,多費之謂侈;圣人之用神也靜,靜則少費,少費之謂音。”但這里用神的概念,與命理意義上的概念并不是一個意思,這里的“用”作使用講,“神”作精神講,而命理學中引用用神這個詞,卻賦予它新的涵義。

  現代四柱八字算命中的所謂“用神”,是指能對整個命局起到扶抑平衡、補偏救弊作用的某種五行。用一句通俗的話來說,用神,也就是整個命局中有用之神,就是八字中能夠使全局干支配合,達到狀況的天干或地支的一種綜合性稱謂。“用”,就是使用、運用的意思;而“神”,在八字命理中指的是正財、正官、食神、正印、偏財、偏官、偏印、傷官、劫財、陽刃等十神,這就是說,在一個命局中,凡生我我生,克我我克,助我幫我者,只要能為我所用,皆可成為用神,也就是能夠使命局向狀態轉化的那一種五行。所以用神,就成為一個八字的樞紐。

  那么如何確定用神呢?原文說:“八字用神,專求月令,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意思是說取用之法,必須要在月令中求的,因為月令乃當旺之氣,再以日千配合月令地支,月令中所藏五行,或克我,或我克;或生我,或我生,以此來確定格局。比如甲木生于酉月,酉中辛金克我為正官,則取為正官格,即以正官為用神;或甲木生于已月,已中丙火當令,即取為食神格,'則以丙火食神為用神。這種取用方法,繼承了《三命通會》的學術觀點,格即是用,用即是格,比如正官格,就以正官為用神,偏官格就以偏官為用神,用神與格局為同意而不同名,二者在命局作用上沒有什么區別。格局以月令地支即可成格,這與《三命通會》中乙日申月,即是正官格相同。以天干透出月支地支所藏為正格,而月支以外的年、時干支,以及日支透出天干取格者為外格。以上就是古代和現代對八字用神的定義。

  天干地支合化表二(錄子平《四言集腋》)

  七月合化表

  丁壬化下等命的八字木(可化)

  戊癸化火

  乙庚化金(正化)

  丙辛進秀學堂

  甲己化土

  寅午戌不化

  亥卯未成形

  申子辰大貴

  巳酉丑武勇

  辰戌丑未亦貴

  八月合化表

  丁壬不化

  戊癸衰薄

  乙庚進秀

  丙辛就妻

  甲己不化

  寅午戌破象

  亥卯未無位

  申子辰清

  巳酉且人化

  辰戌且未泄氣

  九月合化表

  丁壬化火

  戊癸化火(戌為火庫亦正化)

  乙庚不化

  丙辛不化

  甲己化土(正化)

  寅午戌化火

  亥卯未不化

  申子辰不化

  巳酉丑不化

  辰戌丑未正位

  十月合化表

  丁壬化木(亥中有木)

  戊癸為水

  乙庚化木

  丙辛化水

  甲己化木

  寅午戌不化

  亥卯未成材

  申子辰化水

  已酉丑破象

  辰戌丑未不化

  十一月合化表

  丁壬化木

  戊癸化水

  乙庚化木

  丙辛化秀(正化)

  甲己化土(十一月土旺故可化)

  寅午戌不化

  亥卯未化木

  中子辰化水

  巳酉丑化金

  辰戌丑未不化

  十二月合化表

  丁壬不化

  戊癸化火

  乙庚化金(次化)

  丙辛不化

  甲己化土(正化)

  寅午戌不化

  亥卯未不化

  申子辰不化

  巳酉丑不化

  辰戌五未化土

  天干地支合化表一(錄子平《四言集腋》)

  正月合化表

  丁壬化木(正化)

  戊癸化火(次化)

  乙庚化金(一云乙歸甲不化)

  丙辛不化(柱有申子辰可化)

  甲己不化(木盛故不化)

  寅午戌化火

  亥卯未化木

  申子辰不化

  巳酉丑破象

  辰戌且未失地

  二月合化表

  丁工化火

  戊癸化火

  乙庚化金(不化以乙歸甲家也)

  丙辛水氣不化

  甲己不化

  寅午戌化火

  亥卯未化木

  申子辰不化

  巳酉丑純形

  辰戌丑未小失

  三月合化表

  丁壬不化(木氣已過故不化)

  戊癸化火(漸入火鄉叮化)

  乙庚成形(辰土生金故化)

  丙辛化水(辰為水下等命的八字庫故化)

  甲己暗秀(正化)

  寅午戌化火

  亥卯未不化

  申子辰化水

  巳酉丑成形

  辰戌丑未無信

  四月合化表

  丁千化火

  戊癸化火(正化)

  乙庚金秀(四月金生可化)

  丙辛化火(化火則可,化水不可)

  甲己無位

  寅午戌化火

  亥卯未不化

  申子辰純形

  巳酉丑成器

  辰戌禮未貧乏

  五月合化表

  丁壬化火(不能化木)

  戊癸發貴(化火)

  乙庚無位

  丙辛端正(不化)

  甲己不化

  寅午戌真火

  亥卯未失地

  申子辰化容

  巳酉丑辛苦

  辰戌丑未身賤

  六月合化表

  丁壬化木(未為木庫故可化也)

  戊癸不化(火氣已過故不化)

  乙庚不化(金氣正伏故不化)

  丙辛不化(水氣正衰故不化)

  甲己不化(己土即家故不化)

  寅午戌不化

  亥卯未不化

  申子辰不化

  巳酉丑化金

  辰戌丑未化土

  關于化氣格中,《三命通會》認為,“夫化者,陰陽合化之意也,乃天地相停,五行均配。”《經》云:“化內成局,運轉而成封帝側;化象伏而平生碌碌”,這就是化氣格的兩種情況。化氣真者,又得歲運相助;或雖為假化,但能得歲運相助,而成真化者,則為貴格。如果不得歲運相助,或得歲運破局者,主平生碌碌。

  然而看化氣,僅以天干合化之日干、月干;或日干與時干相合而化氣者,以化氣論,其余干支相合則不以化氣論。所以《三命通會》說:“大凡化氣,只取日千而言,配合之神或年月與時,皆可用。但要日辰得旺氣于時,若不得月中旺氣,只時上旺氣亦可。倘得月中旺氣,而時上不乘旺氣,則不可用。若月與日時俱得旺氣,方為全吉。”這就是說化氣的條件,化是看日時合化不合化,以日干為主,結合月干、時千,不僅要得月支旺氣,還必須得時上旺氣,方可從化。所謂旺氣,是指化神要旺,比如甲己合而化土,則月支必須是辰戌丑未,而時支為戊辰,或時支得土之長生之地,方可成化氣之格。如果化神休囚衰弱,則只可合而不能化,但如非日干,其它天干相合,雖得化神旺氣,亦不能成化氣之格。凡成化氣格者,化神喜行旺地,印比為美,見克泄俱為所忌。

  《玉井》云:“五氣有化象,須要純一清潔,化而或返,有貴有賤化而不化,或壽或夭。”《通元論》云:“乙旺庚從,庚旺乙從。”如見庚金日主無氣,乙木乘旺,則從乙而化為有氣,方可有用。如若庚乙兩干皆無氣,則不可用。所謂妻從夫化者,如庚日見乙酉月,四柱又見庚辰者,乙木為庚金之妻星,乙木從夫而化,合化為金;但若見庚寅月,乙卯日,庚金無氣,乙木乘旺,在見時支為亥,為木之長生之地,則庚從妻星乙木,合化為木,此為夫從妻化。歲運喜行木之旺地,或印縫之鄉,克泄為忌。再者,天干五合,需要有地支相助,方能化氣;亦如地支三會、六合,也須天干透出為助,方能會合而成化。總之看月令氣候旺相,雖為重要,但四柱干支之配合,也必須合于須要。

  化氣格中天干合化與歲運合化,至于合化與否,徐樂吾所錄徐子平《四言集腋》:干支會合化表,已經詳盡,可做參考。

  八字天干五合,合而化者,有真化,亦有假化,為了便于分析假化,就要先弄清楚什么是“合神”,什么是“化神”這兩個概念。所謂“合神”,就是指所合者,如甲木日主與己相合,己就是合神。所謂“化神”,就是指兩干相合后,所應化出之神,如甲己相合應化出土,則土為化神。而所謂假化,看似從化,實際不化,為之假化,是指格成從化,然日主帶有根苗,或有印授生扶,日主有根不從,便為假化。或化神受克,或見泄氣,化神受損,亦稱為假化。

  所謂“假化”,關鍵在一個假字,得時者為真化,失令者為假化;格局見純粹者全美,格局有瑕疵者則假。《三命通會》云:“化之真者,名公巨卿,乃富貴之格。化之假者,孤兒異姓,或為僧道之類”。此論過于偏頗,但若去假存真,與真化無異,如真化被破損,類于假化,而假化得到資助,亦類于真化。何謂“資助”,就是如果成假化之格局,行運中用五行生克制化合等,消除局中妨礙真合真化的因素,使格局變的純粹,與真化無別,所以一樣可以至富貴。但此為一時的順運,未交之前,必然艱難,運過之后,就又回復到原來的狀況。比如化土格,局中戊蠶暗地化火,為上之印,或間以丙辛暗合化財、此為資助。又何者為“破損”呢?如化土格,天干間有乙庚,暗地化金,盜泄土氣,或間有丁壬,暗地化木損傷土質,此為破損。實際上,真化、假化是真中有假,假中有真,所以真化、假化都要看歲運能否抑假扶真,與日主是否有情。

  八字化氣格中,天干五合假化成局,有如下幾種情況:

  1,合神真切,而化神不旺或有損者。此如日主甲木與己相合,生于丑月、戌月,丑戌為土旺之地,合神雖真,日主孤而無助,氣勢虛弱,不能不化。但秋冬氣翕而寒,化神不旺;又有金氣暗泄,化神受損。所以歲運必須助化神旺勢,歲運要生助化神,宜行火運,去其寒濕之氣,則中氣和暖,化神有生機,假化同于真化。

  2,化神有余,而日主帶根苗者。比如甲木月主與己相合而化土,生于未辰月日,化神有余。然辰為木之余氣,未為木庫,甲木通根于辰未。三月辰,六月未,水木藏根,為甲之根苗。甲既得有根,則不能從土而化,雖然化神真切,亦為假化。歲運宜行土金之地,用金以去根,去其根苗,以土助其化神。

  3,合神不真,而日主亦無根氣者。比如乙庚之合。日主乙木生于夏令,木奔南而泄氣無根,日元孤立、不能自立,不能不從化。但夏令土燥,又不能生金,合神不真。乙庚有相合之情,但庚金合神不真,化亦為假化。歲運必須要行帶水之土運,用以泄火養金,助其合神,把損化神全之火,變成生助化神之土,去其瑕疵,成其完美。

  4,化神不足,日主無氣者。比如乙木日主與庚相合,生于冬月,金被泄氣而化神不足,冬寒水冷則木枯,木不納水而無氣;縱然有土亦為凍土,既不能生金,亦不能止水,日主無氣,合神不真,化神不足,難成真化。歲運宜帶火之土,用以解凍,有陽和之氣,可以去寒,溫濕之土可以生金。使合神真切,化神氣旺,則成真化。

  5,既然成合,合神暗有根苗者。比如丁火日主與壬相合,生于春天木旺之時,壬水無根,自然從丁而合,但木旺自能生火,丁火合神得比劫印經生扶,丁火反不從壬而化木。歲運必需要水,火有克制,以去火生木,以成化神。

  6,合而從化,有閑神來傷化神者。比如丙火日主與辛相合,生于冬令,重重金水,既合且化。但柱中有土,暗傷化神,濕土雖然不能止水,但水究嫌其混濁不清,只能假化。歲運需要逢金土,則秀氣流行而能生水,化神自真。

  總之,化氣格中,凡格局純粹而真者,出身地位自高,行化神之旺鄉,自能飛黃騰達。逢尋常運,雖無發展,也不失其地位,只要不行逆旺氣之鄉,即無失敗之慮。若假從之格,行從神之旺鄉,與真化亦無所別,同樣可以富貴,但在未交順運之前,因格局有缺陷,必然寒素,好運過去之后,即回復到原來的狀況。也就是說,如格局遇歲運不能去假存真,抑假扶真,不免運前孤苦,運后落魄,仕途有阻,名利無成。

  八字天干五合之的合化必須具備如下條件,否則難以化氣。

  其一、八字合化若成真化,則以化神命,和以日主論命一樣,也要以生克制化,喜忌配合來推論。要根據化象的衰旺強弱,如化神旺而有余,就宜泄,以能泄化神之物為用神;如化神衰而不足,就宜生助,以能生助化神之物為用神;如化神生旺就宜克制,取官殺為用神。總而言之,以化神論命和以日主論命的原則是一致的。

  其二、八字合化,還有夫從妻化,妻從夫化一說。如甲已相合,生于季月,支全辰戌丑未,為夫從妻化,從土;若生于春月,支全東方亥卯未或寅卯辰木局,則妻從夫化,從木;丙辛化水,生于夏月,則從火;戊癸化火,生于冬月,則從水。所以化合之局,都要化神乘旺秉令,原局日干,氣勢衰絕,方能相合而成化。凡從格,以所從之神為用神;而化格,以生我化氣之神為用神,如化神過于旺盛亦可用泄,究為少數,但逢克抑則萬不能從化。從化都以全局氣勢偏于一方,不能不順其氣勢而行。過旺用泄,為引通其性情,不能逆其旺勢而用克。化神所忌,亦以逆其旺勢為重。

  其三、八字合化又有化象還原之說。然而化象,若歲運再遇日主旺相之地,化象即可破壞,格局即可還原,但不為忌。例如甲己化土,行運至寅卯之地,甲木通根得助,甲己合而不化,不忌還原,但逆土之旺勢。乙庚化金,不忌寅卯,使乙還原,而忌丙丁、已午克金犯旺。丙辛化水,忌見戊土,丁壬化木,忌見庚金,戊癸化火,忌見壬癸,同為一理。所以原注認為:如甲己化土,原局化合甚真,歲運再至甲或己,則如烈女不事二夫,并不因之破格也。若原局一己二甲,氣勢雜亂,如無旺運相助,亦平庸之局。

  以上就是八字天干合化后化氣的幾項原則。

  所謂化氣格局,就是神趣八法中的“化象”。“化”者,改易,革物,能生非類之謂也。復陽子說:“十干合而化者,陰陽之配,夫婦之道也”。而所謂“化得真者”,是兩干合而成化,由原來兩種五行,能夠易變出一種新的五行,即為化得真,四柱見日干真化,那么取用即以化神的喜忌取用,再不以日主五行喜忌取用,此即《滴天髓》所謂“化得真者只論化”。

  天干五合,合化與否,一般以日干為主,與合者緊鄰月千或時干,方為五合。且月支須為合化的同一五行,方論合化。《三命通會》云:“天干化合者秀氣,地支合局者福德”。然而獲福的厚薄,仍當隨八字全局觀之,歲運宜忌也一樣。再參看五運深淺,生克制化,方能百不失一。

  月令生旺,在養、庫、臨官之地方可化。陰陽得合,夫婦匹配,得中和之氣而化。太過不及,皆不能化。有夫從妻化,妻從夫化,正化,偏化,轉角化等。《經》云:東北喪朋,西南得朋。甲日見己字化土,己見甲亦然,乃化之真,謂之正化,十干合化之法,效此推之。但又有一說,戊癸化火,南不化午,北不化子,午乃少陰君火,所以不化;寅申乃少陽火,乃化。化氣之格局,玄中又玄,妙中又妙,不可俱述。

  “合”者,貴在合于中和而不偏,如一甲得一己,陰陽和合,猶如一男一女結為夫妻,是謂得中而不偏。若一己合兩甲,或一甲合兩己,是謂陰陽偏枯,猶如婦多夫少,或夫多婦少,相爭相妒,皆亂之道。然而要想化的真,就必須合乎一定的條件,現歸納一下幾點:

  (一)大凡化氣,只取日主天干的配合,或月、或時都可以和日干相合,如日干與月干五合,或日干與時干五合,但不可日干同時與月干、時干五合,如見月干、時干同時透出與日干作合者,則稱為爭合,不能成為真化。如甲木日干與己土作合,而見月時兩干同時透出己土者。所謂爭合妒合,即兩干合一干,猶如兩男戀一女,兩女戀一男,必有爭妒之意。如干透兩辛一丙,兩丁一壬之類。到底終有合意,但用情不專。但若中間有干相隔,則全無爭妒之意,雖不謂爭合妒合,但亦不能合而成化。如一命例:甲子、己已、甲戌、癸酉,命例一中,年日兩甲爭合一己,己土用情不專,無所適從。

  (二)凡合而化氣者,必須時干引出化神,經書中有”逢龍則化,化象斯真”之語,任氏注中又有逢五即化之意,此兩種說法,實際上是同一意思。因為“龍”,十二生肖配屬地支辰,所以龍即為辰:從子數五為辰,所以“五”亦指辰。十干合化,取《洛書》九宮,五為土居中,所以十干之合,必得辰而后方化。因十天干之合,而至五辰之位,化氣之元神發露,故而成化。如甲己合,從子起甲乃為甲子,順行為乙丑、丙寅、丁卯,至五位得戊辰,戊土引出化神,故甲己合而化土;乙庚合,從子起丙為丙子,順數為丁丑、戊寅、己卯,至五位五位得庚辰,庚金引出化神,故乙庚合而化金。同理,丙辛起戊子,至五位得壬辰,合而化水;丁壬起庚子,至無位得甲辰,合化木;戊癸起壬子,至五位得丙辰,合而化火。所以,日干化成什么五行,時柱天干見這種五行的陽干,地支見辰,即為真化。

  (三)化神必須是旺神,如得不到月中旺氣,只時柱上有旺氣亦可,但假若日干只得到月柱旺氣,則不能為用,只有從月時兩柱上同時得到旺氣,才能合而成化。所謂旺神,是指化神旺相,月時得氣,日主孤弱,不得不化。而且相合之兩干不被它干克制,如日干甲,月干己合,則不能見庚克甲,也不能見乙克己。

  以上就是化氣格與天干五合之逢龍則化的條件。